前有臥龍后出鳳雛,云南昭通出了一個“亮證哥”,他的行為比廣西那個姐更加肆無忌憚。人家家里好歹是有個真的背景,昭通這哥們是真的應驗了那句話“出門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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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媒體報道,邵通臧某在公路上行車時別停了另一輛車,怒氣沖沖下車之后,竟然掏出了自己的證件,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當事人。這可把當事人嚇到了,但是當事人也留了一個心眼。因為他發現臧某拿出的證件和平常影視劇中看到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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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當事人懷疑臧某的證件有問題,然后就報警了。
當地警方趕到現場之后,發現這事不簡單,經調查臧某所出示的證件是假的,之后他也老老實實的承認了罪行。
臧某怎么其實就是想要耀武揚威,讓別人怕自己,來滿足虛榮心。可能臧某已經不是第一次這么干了,這次事件中陳某是為了避讓前方車輛,從而間接影響了臧某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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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兒,也沒有發生事故,大家繼續正常行駛即可。但是臧某估計內心不舒服了,想要找陳某算賬,于是后續他主動別停了陳某的車輛,并掏出了所謂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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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臧某把“耀武揚威”詮釋得淋漓盡致,從他一下車擺開架勢,告訴陳某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他時就已經能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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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廣西那位姐,這位【亮證哥】面臨的處罰將要更加嚴重。因為他不僅違反了【警察標識制服管理規定】,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更重要的是他的證件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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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法律的第7條,第16條,第51條,被拘留5~10天,罰金500~1000。當然這只是情節較輕的情況下,目前當地還沒有出詳細說明,所以不知道他擁有這個證件多久了?這期間又干了多少事?如果存在招搖撞騙的行為,懲罰將會加碼。
本文信源來自官媒報道【湖南紅網】【九派新聞】。文章部分語言潤色,請理智閱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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