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能源項目加速推進,部分企業為搶工期、輕審批,偶發規劃手續不全問題。商南縣自然資源局近期公示一則行政處罰案例,涉事企業因未取得規劃許可擅自建設項目部被依法處罰。
2025年8月22日,商南縣自然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局)對西北電力建設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西北電力建設一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商南自然監決字〔2025〕8號)。該公司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開展建設,被依法處以3.4萬多元罰款,并被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
處罰決定書載明,該公司的違法事實如下:2023年8月,在未取得規劃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國能商南200MW光伏發電復合項目”項目部,涉及建筑面積1183.71平方米。此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該條款明確“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等工程建設,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商南縣自然資源局公示顯示,該違法事實有公司委托代理人詢問筆錄、測繪報告、現場照片等證據予以證實。2025年8月14日,該局已依法履行行政處罰告知及聽證告知程序,但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申請,視為自動放棄相關權利。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之規定,對其處以建設工程造價(568179元)6%的罰款,合計34090.74元。
據悉,“國能商南200MW光伏發電復合項目”屬新能源工程范疇。目前,該行政處罰已進入公示期,公示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22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