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警方瓦解了一起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的不法集團,共拘捕了58名涉案人員,不過令人震驚的是,該集團的首腦居然是一名只有18歲的無業女性,兩名骨干均為只有16歲(一說只有14歲/15歲)的在校學生,以這樣的方式被人們所知,倒也符合年少成名大不幸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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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18歲或許還正在叛逆撒嬌,此女子的18歲卻干下了如此令人不可思議的大事,據悉,此人以往從事過相關服務,其閱歷的豐富程度可想而知。以如此年輕的巨大優勢,利用自身的豐富經歷和優勢將事業做大做強無可厚非,只可惜選錯了奮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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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女通過交友平臺、通訊軟件的方式結識未成年少女,以“賺快錢”為誘餌誘騙她們從事性交易,然后再配以“晉升骨干成員”為激勵,借以引誘發展更多的未成年少女加入,形成層級擴散效應。用這樣的方式逐漸形成不法集團,誰也不會想到操控者居然只有18歲,而兩名16歲的在校學生成為了骨干,到底是通過何種方式努力奮斗得來的,大約也能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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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錢快的方式往往被記錄在律法條文里,以身試法,不惜違法犯罪雖然有可能賺得盆滿缽滿,不過一旦事發入了高墻,青燈古佛也會成為一種奢侈夢想,此位女子大約也將品嘗此般滋味。不法集團“精心經營”的專一業務,單次嫖資約定在3000元至1萬元不等,集團抽成的比例傭金高達4至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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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內部職責分明,各行其是,設有招攬受害者、管理通訊軟件對接“客人”、安排交易等多個專項崗位,雖然分工明確,卻也在事發后客觀上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鏈條。香港警方在瓦解搗毀該不法集團的過程中,共計拘捕了58名涉案人員,另有4名嫖客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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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憐的當屬被誘騙的未成年少女們,涉世未深或許是最恰當也最無奈的解釋,雖未有明確的數字顯示她們獲得了多少費用,不過從形成的層級方式來看,經過層層“管理”,大約獲得的費用并不高,類似案例中曾有過15歲少女以2萬元交易僅獲100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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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案件18歲首腦及16歲的骨干固然令人震驚,但她們利用網絡進行誘騙的方式也不容忽視,“賺快錢”算得上精準施策,網絡則靈活而隱蔽,到底如何防范確實是個難題,因為不管年齡大小,很多事情的動力來源和與生俱來的貪婪人性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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