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沙/文
都說小說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其實,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可能比小說和電視劇都有戲劇性。
設置一個場景,看看會發生什么:一女子落水,她自己上不來,天氣還比較冷。如果沒人幫她,她不光上不來,可能還有生命危險。
時間一長,女子有點急,對岸上喊話,誰把我救上來,我給他2000元。
沒人回答,女子再次加價。
仍然沒人答,保命要緊,女子一急,對著岸上大喊:誰把我救上去,我把所有的財產都給她。她怕還沒人響應,再次加碼:我以身相許,給他生一窩孩子。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很快被救上來。
但是救上來后,場景就變了。
救人者:剛才你說誰救你上來,你把所有的錢都給他,還以身相許,可以兌現了吧?
女子:啥?你個流氓!趁火打劫啊!那個場景下說的能算嗎?
救人者哭笑不得:我有媳婦,就是開個玩笑,你不用當真,我剛才下水時沒顧上脫衣服、掏手機,手機進水了,能不能換個新的。
女子很不悅:你這手機這么貴啊,修修吧。又不是我不讓你掏手機的……
這事,其實之前發生過,一男子為了救落水的孩子下河救人,手機被泡水,結果,被救的家庭并沒主動報銷損失,人也不見了。媒體介入后才答應補償。
有時,即使不想讓對方報銷損失,只是把別人拍的自己熱心出手的視頻發到網絡,求表揚,也可能被投訴。
當然不是網友投訴,很多網友有正能量饑渴癥,看到了瘋狂點贊,而是被救的女子不愿意了,投訴平臺,說是肖像侵權。平臺只得把這個視頻強制刪除。
這事發生在杭州,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一女子落水,被途經此處的高先生救起,其救人經過被路過的網友拍了下來。高先生將獲取的一段視頻傳到了自己的社交賬號上,但隨后,該視頻因“侵犯肖像權”被舉報下架。
投訴者正是這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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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郁悶,第一次這么勇敢,又不是有所圖,就是感慨一下自己的勇敢,求表揚,給女子打馬賽克后重發。
有媒體寫評論說,被救女子投訴救人男子發視頻,別輕言“恩將仇報”。
我感覺這個說法哪有問題,但是又說不過他。
不說了,男子下水被劃傷,打破傷風的費用報銷了吧。
人都是吃飽了才會評判飯的好壞,如果餓急了,是不管什么飯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地方水不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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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很人性的觀點,如果你幫過一個人,盡快忘了,不要提。你提一次,對方對你的好感就會降十分。
沒法用理性分析,歸納為人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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