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數什么時候調整啊?是不是又要漲了?
每年7月份左右,社保基數的調整都會是企業HR和打工人的固定吐槽話題,2025截至目前,各地也陸陸續續的公布了社保基數,卻透著兩個不尋常。
一是時間。往年6到8月基本塵埃落定的事,今年拖到了10月,甚至還有不少省份遲遲沒有公布最新基數。
二是幅度。已經公布的省市,漲幅普遍漲不動了,總體漲幅都在1%-2%之間,甚至有些省份還調低了社保基數
市場預期的“例行上漲”并沒有到來。即便是社保基數天花板的北京和上海,今年也顯得相當克制。北京2025年的漲幅接近5%,而上海基數下限僅微漲1.03%,每月多了74元。
再看其他省份。江蘇,過去四年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9.6%,今年也收窄至1.5%左右。福建更是出乎意料,繳費基數下限不升反降,比去年少了390元,降幅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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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其他省份。江蘇,過去四年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9.6%,今年也收窄至1.5%左右。福建更是出乎意料,繳費基數下限不升反降,比去年少了390元,降幅8.8%。
這和過去幾年的“跳漲”形成了鮮明反差。2020至2024年,北京和上海的基數下限累計漲幅分別高達88.8%和49.9%。
為什么過去幾年的“高歌猛進”,到了2025年卻集體踩了剎車呢?
01.社保基數漲幅踩剎車是為何?
要搞明白現在漲不動了,得去看過去社保基數漲幅為何跳躍性的增長。
過去幾年的基數“跳漲”,并不僅僅是社會平均工資的自然增長,更像是一場全國性的社保合規化調整。
按照規定,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決定了下一年的社保繳費基數。但長期以來,各地在社保繳費基數上存在不少“自定義”空間。不少城市為了考慮私營企業的承受力,選擇按較低的比例核定下限。比如北京,在2018年以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是按“社平工資”的40%設定的。深圳甚至一度直接以當地最低月工資為標準。
轉折點是2019年國家出臺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這份文件明確了“國家標準”:各省應以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作為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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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徑”三個字,意味著私營和非私營單位被拉到了同一標準下。
對于北京這類過去執行“低比例”的城市來說,這就意味著必須跟標準靠齊。北京的下限比例從40%(2018年)一路提至46%(2019年)、52%(2020年),最終在2021年達到了60%的國家線。
“社平工資的自然上漲”疊加“繳費比例的政策性上調”,兩個因素共同推動了基數的快速拉升。
而2025年的集體踩剎車則是一個清晰的信號:過去幾年我國社保繳費的合規化調整已經基本結束!
當政策強推的“加速器”撤走,社保基數的漲幅,開始真正回歸到它的“錨”——全口徑社平工資的實際增速。換句話說,現在的增幅,可能更接近真實的經濟速度。
02.漲不動的另一面:誰的壓力到了極限?
如果說“合規”是政策的正面,那么“可負擔性”就是市場的另一面。
政策調整是必要的,但成本的上升,總有人會先感受到。而對社保成本最敏感的,始終是低收入群體和私營企業。
這不難理解。
假設在上海工作的張三,月薪5000元,低于當前的繳費基數下限。這幾年,雖然張三的工資可能沒怎么動,但公司為他繳納社保的“最低門檻”(即基數下限)卻從2020年的4927元漲到了2024年的7384元。
由于張三的工資低于下限,他必須按那個更高的下限標準來繳費。
對張三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到手的工資變少了。他“被平均”了。
對于企業而言,這部分是剛性增加的用工成本。而企業的總用工成本,是由市場平均利潤決定的。當利潤空間本就微薄時,這部分增加的支出,要么擠壓利潤,要么最終還是會轉移到員工身上。
一個值得警惕的現象是:部分地區的私營企業平均工資,已經快要“追不上”社保基數下限了。
據《晚點LatePost》的研究,在哈爾濱、呼和浩特等市,私企平均工資已和最低社保基數基本持平。而在鶴崗,私企的平均工資甚至已經低于社保最低基數。
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就意味著當地企業即便按最低標準招聘,其法定的社保支出也已超出了員工的平均工資水平。這在商業邏輯上是很難持續的。
當合規成本過重,市場會自發其他解法:比如,更傾向于雇傭無需繳納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員;或者,在能用機器的地方,更大力度地推動“機器換人”。
這些,恐怕都不是打工人希望看到的結果:老人和機器人就會搶走多數年輕力壯的人工作,從而會導致社會的不穩定,這也不是國家愿意看到的。
03.養老從不是簡單的加減數學題
社保,尤其是養老,本質上是一道關于“分配”的數學題。
一邊是可持續性。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老年人口撫養比為22.8%。通俗講,9億工作的人養著2億老年人。隨著“退休潮”的深入和生育率的變化,這個比例在未來還會繼續攀高。
從兜底的角度看,必須確保養老金的“池子”是安全的。因此,先把“蛋糕”做大,提高繳費水平,是保障制度可持續的必要手段。
另一邊是公平性與參與度。
但如果門檻設得過高,也會產生問題。2024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就提到:不少低收入人群實際收入低于最低繳費基數,“被平均”加重了負擔,這是近年來部分低收入群體“斷保”的重要原因。
一個保障制度如果讓最需要保障的人“繳不起”,讓老有所依無法得到保障,那它的吸引力就會大打折扣。
因此,社保制度的探索,從來不是一個完美的理論推導,而是在“可持續”和“普惠性”之間尋找平衡。
事實上,關于社保制度的探索,國家已經出臺了一批政策來解決:
2019年,將繳費基數從“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調整為“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因為“非私營”工資(如國企、事業單位)普遍高于“私營”工資,這一改動,實質上已經“拉低”了繳費基數下限,照顧了中小企業和靈活就業者的負擔。
本質上,社保是人們對未來的一筆信任投資。2025年社保基數的集體“降溫”,或許意味著,在完成了“合規”的階段性任務后,天平正向著“可負擔性”和“普惠性”悄然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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