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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質量安全直接關系糧食安全和農產品穩產保供。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治制售偽劣農資犯罪,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和國家糧食安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發布多起“農資打假”典型案例。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達十一年!接下來,讓我們帶大家一起來看看這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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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農資忽悠團"下鄉
氮肥冒充復合肥
張某、司某等人組成"忽悠團",流竄多省農村,以氮肥冒充復合肥銷售。他們通過"專家講課"、贈送禮品等手段,誘導農戶購買,銷售金額高達177萬元。最終,主犯張某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司某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九年,均并處高額罰金。

02
網絡售假不可取
低濃度農藥影響嚴重
丁某、張某平通過網絡平臺銷售有效成分僅5%的劣質農藥,遠低于標注的30%的質量指標,銷售金額達196萬元。二人分別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八年、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03
偽劣種子危害大
源頭安全需守護
趙某銷售帶菌馬鈴薯種薯,導致150畝馬鈴薯發病腐爛,損失54萬余元。經法院判決,趙某因犯銷售偽劣種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李某柱等人銷售未經審定的水稻種子,純度僅62%(國家標準為96%),造成89戶農戶減產絕收,經法院判決,李某柱因犯銷售偽劣種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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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農資務必到正規門店,索要發票。
2.警惕“低價促銷”“專家講課”等營銷套路。
3.仔細查驗產品標簽、審定編號等信息。
任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廣大農民朋友如購買到可疑農資或權益受損,請做好三件事:
【妥善保存】:留存好購買憑證、剩余農資、包裝袋等證據。
【及時舉報】:第一時間向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依法維權】:必要時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固陽縣人民法院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保持對農資犯罪的高壓態勢,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為保障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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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事審判庭 馮成茹
簽發:王榮華
編輯:固法融媒體工作室
審核:朱麗娜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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