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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設備企業羅博特科的股價,在過去一年半時間里,暴漲了10倍!恐怕易中天、紀連海在它面前也自愧弗如。
這只不斷創造奇跡的“妖股”再次宣布重磅消息:2025年10月17日,羅博特科公告,公司與國內光伏公司D的控股子公司簽訂高達7.61億元人民幣(含稅)的設備合同,合同標的為光伏電池整線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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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東方財富網
01羅博特科,光伏冬天里的一把大火
春風得意馬蹄疾!羅博特科最近宣布有一系列大額訂單落地。
它不僅通過收購而來的ficonTEC在半導體領域斬獲多個訂單,還在已經反內卷、基本躺尸的光伏板塊收獲大單。要知道,這家名字洋氣十足的企業在今年二季度末時,手上幾乎已經沒有光伏在手訂單了。甚至,在光伏行情最好的時候,羅博特科也都沒有拿到過這么大的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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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七八個億的設備訂單,在光伏高歌猛進的2022年、2023年,這不算什么。但是形勢比人強,光伏好漢已經不提當年勇。現在,光伏擴產基本停滯,光伏設備企業已近冰點。
這個訂單對行業、對羅博特科來說都是一個重大合同。該筆交易金額占其2024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比例約為68.83%。
其實,羅博特科此前從未公告過數額如此巨大的光伏訂單,即使在光伏行情最好的時候。今年,光伏冷、半導體熱,羅博特科股價一飛沖天。所以人們常常會把泛半導體、清潔能源雙主業發展的羅博特科當成一家半導體公司。因為在頭部設備企業面前,其光伏業務板塊實在太弱了。
趕碳號就此向一家設備龍頭請教。對方表示:“我司對羅博特科這個整線訂單很關注,還不清楚是哪個客戶,我個人懷疑是假消息。”
估計這位從業多年的資深人士只是從行業溫度和設備市場常識來判斷。趕碳號認為,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是假消息呢?如果用這個大單來做股價,那肯定會有問題的。
今年2季度末,羅博特科稱,“尚未確認收入的在手訂單金額約8.84 億元,主要為光電子及半導體行業業務訂單。“這說明其在光伏領域”早已山窮水盡”,沒有在手訂單了。
羅博特科在今年8月27日的公告中這樣描述光伏設備行業現狀:“2025年上半年光伏行業產能增速持續放緩,投產/開工/規劃項目數量同比大幅下降,項目終止/中止/延期頻現,光伏行業開工率持續走低,部分企業停產。下游嚴峻的行業態勢傳導至上游,給光伏設備行業包含公司所處的光伏自動化設備行業帶來了較大的挑戰和壓力。國內下游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空間受到較為嚴重的擠壓,新增訂單動力不足,在手訂單有較大幅度的下滑。”
當下,光伏設備市場中幾乎沒有新增訂單。有人戲稱:“現在有的光伏設備沒有新增訂單了,公司所有的工作內容就是一個主題——要賬,打官司。”
可是,7.61億元的大訂單怎么就突然出現了呢?
究竟是哪家企業“不開眼”,不講ZZ,敢在光伏反內卷的當下毅然大手筆擴產呢?
這家光伏企業,究竟是在新技術路線上取得了重大突破,還是在海外新擴建產能呢?如果都不是,現在大舉新建產能,算不算“頂風作案”呢?
02光伏擴產,現已全面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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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博特科在光伏展上
上周,一位參加光伏協會的企業代表說:“產能過剩背景下,光伏擴產已經被全面叫停了。在建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設備沒有入場的不能再入場。”當然,沒有通過審批的項目,更是不可能再獲通過審批了。
趕碳號在2025年8月《反內卷之下,究竟有多少新建光伏項目正在跑步前進?》中就曾寫過,現在行業一邊反內卷、去產能,一邊又在新建產能,這事實在太荒謬。現在叫停所有新建項目,算是為反內卷行動堵住了大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規定并不會阻止新技術路線的發展。對于市場占有率較低的BC電池、HJT電池,仍然預留了一定空間——相關企業可以用2:1的比例來進行產能置換。即,企業若要投資1GW的BC、HJT電池產能,就要同步淘汰關停2GW的落后產能。
這次羅博特科光伏電池整線解決方案,也有可能是集成裝置,這家“D”公司的核心設備或許還要向其他設備商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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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羅博特科官網
羅博特科在電池設備領域的影響力雖然遠不如捷佳偉創、拉普拉斯,但是也擁有一定市場占有率。公司公告資料顯示:其客戶包括了通威太陽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晶澳太陽能、英發、和光同程、愛旭科技、東方日升、潤陽、捷泰、晉能能源、TaTa、REC Solar、SunPower等國內外知名的大型光伏廠商。
在2024年年報中,羅博特科表示,公司聚焦N型電池技術躍遷趨勢,打造兼容 TOPCon、HJT、BC 等多技術路線的N型電池智能化解決方案。
這次羅博特科提供的是BC還是HJT電池的整線解決方案,似乎可以做一番推斷。
眾所周知,HJT設備的主要玩家是邁為股份,雖也有幾個競爭對手,但羅博特科在整線交付的整體解決方案方面肯定不是其對手。
同時,至少目前還沒有哪家設備企業有過BC設備整線交付的先例。此前,愛旭、隆基兩大BC龍頭企業均強調自研、合作開發,建立BC技術生態,培養一批設備供應商,但不太接受BC整線設備這種方式。如果羅博特科真正擁有BC整線設備的交付能力,那資本市場可能要對這家企業進行二次估值了。
相較之下,扎根在TOPCon設備企業就多了,羅博特科此前提供的電池設備也集中在TOPCon技術路線。
03頭文字D,究竟是誰?
“頭文字 D” 字面是日語 “頭文字 D(かしらもじ D)” 的直譯,核心指 “D 開頭的單詞”,在作品中專指“Drift”(漂移),即賽車運動中通過控制車身側滑實現快速過彎的駕駛技術。
在光伏反內卷的當下,這個彎道超車、大膽漂移的公司,究竟是誰呢?
此前,羅博特科披露重大合同時都會披露客戶名稱,這次卻以字母D代替,有意回避這一關鍵信息。當然,這是商業機密,只要向監管機構申請,可以豁免披露。
羅博特科在公告中也介紹了D公司的相關情況:
(1)公司D的控股子公司與公司不存在關聯交易,本次交易不屬于關聯交易。
(2)2022年、2024年公司均未與公司D及其控股子公司發生類似交易。2023年公司與公司D及其控股子公司發生類似交易,銷售合同總額(人民幣,含稅)約為6,093.20萬元,占2023年營業收入的比重約為3.88%。
綜上:羅博特科曾經與D客戶有過合作,但是合作金額很少。設備合作金額為7.61億元,假如是TOPCon產能,估計對應5GW,假如是BC產能,估計對應2-3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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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博特科重要合同;趕碳號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從合同金額來看,上表中列舉到的企業,應該都不是客戶D。因為只有少量合作,訂單過億的客戶,肯定不能算是少量合作。
羅博特科還強調,對手方公司D的子公司資信良好,有履約能力。這一點非常有必要提一下。現在很多光伏企業無法支付設備尾款,光伏企業討賬困難,雙方發生糾紛的不少,狀告至法院的也不少。像昨天寫到的晶盛機電無奈之下入股了雙良節能的硅片公司,設備款實現了“債轉股”,這樣兩家公司的負債表都變得好看起來。從這個角度上看,晶澳科技、協鑫科技的可能性也不大,這兩家企業負債率較高,急等資本市場融資籌錢。
那么,這個神秘客戶D會是隆基綠能、橫店東磁、正泰新能、TCL中環、中潤光伏其中的一家嗎?還是說進入現在的低谷期,仍有光伏新勢力在跑步前進?
或許正是因為“不合時宜”的擴產,這位D客戶不想吸引眼球。
不管怎么說,如果不是新技術路線的話,趕碳號并不太看好這樣的擴產。當然,這個大單或許真的如設備龍頭相關人士所說,只是“虛晃一槍”,最后以沒有條件落地執行而取消。
04羅博特科,有過不良記錄
羅博特科,從合規合法角度,有過不良記錄。
因在羅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羅博特科”,300757)并購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方證券”,600958.SH,03958.HK)及2名項目主辦人、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下稱“國浩所”)及3名項目簽字律師,均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除了中介機構,因并購重組信披違規,羅博特科以及公司控股股東蘇州元頡昇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元頡昇”),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CEO戴軍,公司董事王宏軍,公司董事會秘書李良玉等,也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公告資料顯示,2023年10月31日,深交所受理了羅博特科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申請,羅博特科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蘇州斐控泰克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斐控泰克”)81.18%股權、ficonTEC Service GmbH(下稱“FSG”)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下稱“FAG”)各6.97%股權。
雖然因信披問題導致上市公司、券商、律師事務所等相關方均收到監管函,不過羅博特科的并購項目最終順利過會。
4月17日召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2025年第4次審議會議審議結果顯示:羅博特科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本次交易符合重組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東方證券及2名項目主辦人被書面警示
4月17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程嘉岸、羅紅雨的監管函》稱,經查明,東方證券作為項目獨立財務顧問,程嘉岸、羅紅雨作為項目主辦人,在執業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
深交所指出,2019年至2023年,斐控泰克陸續收購了FSG和FAG各93.03%股權。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間,元頡昇、戴軍或者王宏軍分別與5名斐控泰克股東簽署協議,約定若在規定期限內中國境內上市公司等未能收購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權或者未達約定收益率的,由元頡昇、戴軍或者王宏軍回購其持有的相關股權或者對其進行收益補償。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東同時也是本次重組交易對手方。
“上市公司未在重組報告書中及時披露上述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影響的信息。東方證券、程嘉岸、羅紅雨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知悉相關協議的簽署,但未充分履行盡職調查職責,未督促上市公司及時予以披露。”深交所指出。
深交所進一步指出,直至本所發出《關于羅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議意見的落實函》(下稱“《落實函》”)明確問詢后,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落實函》回復及更新的重組報告書中披露前述協議內容及其解除情況。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重組審核規則》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深交所決定:對東方證券、程嘉岸、羅紅雨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東方證券應當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并自收到本監管函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深交所稱。
深交所還強調,東方證券、程嘉岸、羅紅雨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執業規范和深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認真履行專業職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保證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和出具文件的真實、準確、完整。
國浩所及3名項目簽字律師、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和高管均被罰
因羅博特科未在重組報告書中及時披露上述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影響的信息,深交所表示,國浩所、邵禛、林惠、柯凌峰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顯示,上市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協議、事項或安排。
“國浩所、邵禛、林惠、柯凌峰知悉相關協議的簽署,但未對與專業職責有關的事項履行特別注意義務,發表的核查意見不審慎。”深交所進一步指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決定對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邵禛、林惠、柯凌峰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深交所強調,國浩所、邵禛、林惠、柯凌峰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執業規范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認真履行專業職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保證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因上述違規事項,深交所還發布《關于對羅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監管函》稱,羅博特科控股股東元頡昇,實際控制人、董事長、CEO戴軍,董事王宏軍,董事會秘書李良玉未能保證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鑒于上述事實和情節,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決定對羅博特科、元頡昇、戴軍、王宏軍、李良玉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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