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考古學家”又上熱搜了。
起因是江蘇徐州公布了一起盜賣文物的大案。
警方先是在古玩市場發現了一件商代晚期的青銅器,然后順藤摸瓜挖出了好幾個盜掘、販賣文物的犯罪集團。
這伙人不僅偷盜了4000余件珍貴文物,還用炸藥野蠻地破壞漢代王陵。
情節之惡劣,估計漢粉都想用唾沫星子淹死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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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惡劣的一點是,這群盜墓賊的頭目居然還是當地文博圈里頗有名氣的人物。
主犯關某是國內某大型文物藝術品鑒定公司的鑒定師,對青銅器和玉器頗有研究,在石刻鑒定和文物修復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詣。
主犯李某,是徐州赫赫有名的“文物通”、非遺傳承人。
他對徐州本地的文物資源非常了解,負責運營的考古公司與官方的考古隊有著密切合作。也正是這層合作關系,讓李某對文物動了歪腦筋。
白天他和考古隊一起進行保護性發掘,晚上就上炸藥炸開古墓,盜走其中的珍寶。
為了把一些大塊的畫像石運出去,他甚至對它們進行了暴力拆解。
周圍的人覺得他做得太過分了,曾經勸他收手,但他偏偏不聽勸,每天執著于挖呀挖呀挖……遇到偵查人員質疑、詢問,就以修復文物做掩護,蒙混過關。
還有一個參與犯罪的劉某原,身份同樣不一般。
他原本就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考古隊的探工,懂風水堪輿,擅長繪圖。
靠著對于古代墓葬超乎常人的了解,這人在江蘇徐州和山東棗莊瘋狂盜墓,而且屢屢得手。
幸而這些人已經全部落網,否則不知道還會有多少文物毀于他們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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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案件線索已經明了,下面就可以寫新聞報道了。
考慮到本案犯案人員身份特殊,記者為了突出事件的戲劇性,寫下了這樣一個標題:
“漢大墓盜掘系列案告破,背后大佬涉及多名‘考古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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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標題挺讓人有點擊欲的,但“考古專家”這個稱謂有點抽象,不知道指的是什么樣的人。
其他媒體轉載的時候把標題改了。
可能是小編和我一樣,也覺得“考古專家”這個表述有點奇怪,所以他們一拍腦袋,直接在標題里寫了考古學家。
為了規避爭議和潛在的風險,他們還給考古學家加了雙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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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報道直接去掉了雙引號,然后整個故事就變成了:
“多名考古學家白天考古晚上盜墓。”
評論區學考古的同學們深感震驚,四處打聽:究竟是哪所高校的教授,哪家研究所的研究員爆雷了?
結果研究了一下才發現,考古學沒爆雷,是新聞學爆雷了。
而自己被新聞標題狠狠騙了——
哪有什么考古學家盜墓啊?分明就是一群有考古知識的“摸金校尉”下墓撈偏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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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改標題確實有助于提升傳播效果。
相關話題火速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相關報道也得到了極大的流量曝光。
但fake news的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它會混淆視聽,影響公眾對考古工作者,乃至考古工作本身的認知。
以前老有人覺得“考古=官方盜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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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了徐州的事,這種刻板印象在人們心里的烙印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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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調侃“學考古不一定要坐冷板凳”,“當考古學家可以比當貪官來錢更快”。
在大家看來,考古學界急需來一次次徹底的“打虎拍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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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大家痛心文物的流失損毀。
但咱們在痛罵考古學家之前,還是應該厘清這兩個問題:
首先,考古真的不等于盜墓。
考古的目的是保護文物和古跡,重建一個逝去的時空,研究這個時空里的人與物,并且將研究成果寫成報告和論文,傳之后世。
盜墓的目的則是簡單粗暴地求財,不講究古跡保護。為了防止自己被抓,還會刻意在墓葬里抹掉一些痕跡。他們更不會好好呵護文物,為文物創造適宜的儲存條件。
其次,考古探工、鑒定師、考古公司負責人……這種真的不能算考古學家。
考古學家指的是那些科班出身,受過考古學和歷史學訓練,主持過重要考古研究工作,且具有一定學術聲譽的體制內學者。
考古探工、鑒定師、考古公司老板顯然不同于這類人,就算他們和考古學家在日常工作中有很多交集,也不能將雙方劃上等號。
充其量只能算“考古人員”。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會糾結一個小細節:
考古公司是什么鬼?
為什么他們能和正經的考古隊一起進行考古發掘?
說起來,這類公司確實是當下文博圈里一種神奇的存在。
他們主要的工作是協助考古隊勘探墓葬遺址,并且以此盈利。
這些公司確實有一些自己特殊的人脈,他們常常比考古隊更了解文物埋藏的信息,更清楚該怎么挖,才能把它們挖出來,所以考古隊愿意和他們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還有一個原因是——
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年代里,工程隊常常在破土的時候發現地下遺存,然而每個地方的考古人員卻是有限的,根本不可能做到地產商發現一個古墓,他們就緊跟著挖一個古墓。
沒辦法,大家只能找“外包”的考古公司來幫忙。
相較于體制內的考古工作者來說,這類考古公司里的人沒有太多文化情結,更沒有編制待遇和鐵飯碗,日常純屬拿錢辦事。碰上利益驅動和監管盲區,他們就容易打文物的主意。
這種現狀也啟示我們:
與其對考古學家口誅筆伐,不如好好規范一下考古公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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