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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擅自漲費有多囂張?偽造簽名、造假投票,他們明知違法卻敢賭你不鬧
“物業沒問過我們一句,就貼張通知說物業費漲了30%,簽字都是假的!”湖南岳陽網友的怒吼,戳中了無數業主的痛點。當物業公司把“擅自漲價”當成創收捷徑,當法律明文規定淪為“廢紙”,這場業主與物業的博弈里,藏著太多明目張膽的套路。
湖南日月明律師事務所晏月清律師早已給出定論:物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漲費屬違法行為,調價必須經“雙三分之二參與表決、雙過半同意”的法定程序,否則無效。但現實中,違法漲費的鬧劇從未停止,甚至愈演愈烈。
三大典型案例:物業的違法套路有多囂張?
天津恒華物業:假冒簽名漲費十年,侵吞千萬業主財產
天津恒華大廈的業主們直到2023年才發現,自己被物業“偷走”了十年。這座地標建筑的物業費在2013年突然從3元/㎡漲至5元/㎡,物業聲稱“已獲業主同意”。但在國資委、居委會聯合核查中,當年的“同意簽名”被當場戳穿是偽造的——不少業主壓根沒見過所謂的表決票,甚至有常年在外的業主“被簽名”同意漲價。
十年間,四百多戶業主多繳的物業費累計超千萬元。而物業一邊拿著違法收益,一邊提供著“臟亂差”的服務:電梯頻繁故障、公共區域垃圾堆積、安保形同虛設。當業主們抱團維權時,物業卻以“服務多年”為由搪塞,甚至威脅斷水斷電。
廣州翡翠明庭:投票造假+拖延公示,40%漲幅背后全是貓膩
2024年8月,廣州翡翠明庭物業突然拋出漲費方案:樓梯樓、電梯樓物業費漲幅均達40%,理由是“年度虧損140萬元”。但業主們發現,對面同物業的小區物業費更低,且自家物業從未公示過成本明細 。
更荒誕的是表決過程:物業聲稱“661名業主參與投票,392人同意”,卻在投票結束163天后才公示結果,遠超《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30天期限。業主核查發現,數十人“被投票”,反對票被篡改為“棄權”,甚至非業主人員在無委托的情況下參與表決。更有業主拿出證據,物業人員曾以“停車優惠”誘導業主投票同意。
長沙華雅物業:鉆合同空子漲費50%,監管竟稱“不違法”
長沙圭水大廈前期物業合同約定物業費4元/㎡,合同到期后業主未續聘,但物業繼續服務并單方面漲至6元/㎡ 。業主投訴后,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卻以“原合同收費約定已終止,物業此前低價收費無違法”為由不予立案。
這一結論讓業主們憤怒:“合同到期沒續聘,就該按原標準執行,憑什么說漲就漲?”更諷刺的是,漲費后小區服務質量不升反降,綠化枯死無人管,垃圾清運延遲成常態。
明知違法還敢干?物業的“底氣”藏不住了
這些案例里藏著一個刺眼的真相:物業公司對違法漲費的后果門兒清,但就是敢鋌而走險。
從法律層面看,無論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的表決要求,還是《物業管理條例》的收費規定,都明確了物業費調整的法定程序。廣州、上海等多地還出臺細則,要求調價必須公示成本、第三方評估、全程公開表決過程 。作為專業機構,物業公司不可能不懂法——天津恒華物業敢偽造簽名,恰恰說明它知道“需要業主同意”;廣州翡翠明庭造假投票,證明它清楚“表決結果是合法依據”。
而晏月清律師的解答更直接戳破:“擅自漲費行為自始無效,業主有權拒絕繳納新增費用”。司法實踐也早已給出答案:某物業公司因未走程序漲費起訴業主,法院直接駁回訴求,明確“程序違法的調價不具備法律效力”。
違法成本低、收益高:物業樂此不疲的真相
明知違法卻屢禁不止,根源在于“違法收益遠大于成本”的畸形現狀。
1. 收益立竿見影,一本萬利
物業費是物業的核心收入,每漲1元/㎡,一個千戶小區每年就能多賺數十萬元。天津恒華物業十年侵吞千萬,廣州翡翠明庭若漲費成功,每年能多收近百萬元,這樣的誘惑足以讓物業無視法律。更惡劣的是,部分物業漲費后并未提升服務,而是直接裝入腰包——長沙華雅物業漲費50%后,服務反而縮水,就是最好的證明。
2. 違法成本極低,處罰如同“撓癢”
即便被查處,物業的損失也微乎其微。某物業多收業主14.5萬元物業費,最終僅被罰款3萬元;另一家物業擅自加價電費,多收60000元僅被罰1.5萬元。相較于巨額收益,罰款不過是“九牛一毛”。更有甚者,像長沙華雅物業那樣,通過鉆合同空子讓違法行為“合法化”,連罰款都免了。
3. 賭業主“嫌麻煩”,維權成本太高
物業算準了業主的軟肋:維權耗時間、耗精力,還可能面臨“抱團難”的困境。天津恒華物業之所以能瞞十年,就是因為業主分散,沒人牽頭核查;廣州翡翠明庭的業主們雖聯合簽名反對,但從投訴到復查,已耗費數月仍無結果。很多業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默默繳納漲后費用,反而助長了物業的囂張氣焰。
4. 監管存在漏洞,“協調為主”成縱容
部分主管部門的“消極履職”也給了物業可乘之機。按照規定,物業漲費需向住建部門備案,價格違法應由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但實際中,不少部門以“協調為主”,不愿主動介入。廣州翡翠明庭業主投訴后,街道辦僅表示“搭建協商平臺”;岳陽網友反映假簽名問題,至今未收到明確查處答復。這種“軟監管”讓法律規定淪為“紙上權利”。
別再忍!晏月清律師支招,四步戳破物業套路
面對物業的違法漲費,沉默就是縱容。晏月清律師給出的維權指南,業主必須記牢:
1. 攥緊證據鏈:立即保存物業的漲費通知、繳費單據、溝通記錄,若發現假簽名、假投票,務必收集證人證言、簽名對比材料,這些都是起訴的關鍵。
2. 主動去協商:要求物業出具成本明細、第三方評估報告和業主表決記錄,明確提出“程序違法,漲費無效”,同時錄音留存協商過程。
3. 向監管亮劍:向當地住建部門投訴程序違法,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價格違規,要求出具書面處理意見,若逾期不答復,可起訴行政不作為。
4. 果斷走訴訟:聯合其他業主集體起訴,主張漲費無效并追回多繳費用。司法實踐中,只要程序違法,法院幾乎都會支持業主訴求。
物業與業主的關系,本應是“管家與主人”,如今卻成了“掠奪者與受害者”。當天津的業主發現十年被侵權,當廣州的業主面對造假的投票,當長沙的業主遭遇“合法”的搶劫,我們必須清醒:物業的囂張,從來不是因為法律無力,而是因為業主的沉默。
別再相信“漲費是為了提升服務”的謊言,也別害怕維權的麻煩。正如晏月清律師所言,業主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只要團結起來,攥緊法律武器,那些明目張膽的違法者,終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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