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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東時間 2025 年 11 月 4 日,特朗普正式簽署了兩項行政命令,分別是:降低針對中國的“芬太尼關稅”(Fentanyl tariff);延長部分“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的暫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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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芬太尼關稅”行政命令:
行政令原文:美國承諾將根據經修訂的第14195號行政命令適用的附加從價稅稅率從 20% 降至 10%,自美東時間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對進入消費市場或從倉庫提取用于消費的貨物生效。
即,芬太尼關稅稅率從 20% 降至 10%。芬太尼關稅適用于所有中國輸美商品,即所有中國輸美商品關稅稅率將降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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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對等關稅”休戰期行政命令:
行政令原文:暫停執行經修訂的第14257號行政命令對中國征收的提高的 24% 從價關稅,并對中國的商品加征 10% 的從價關稅,直至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2026 年 11 月 10 日凌晨 00:01。
即,將對等關稅稅率從 34% 降至 10% 的休戰期延長一年,繼續維持 10% 對等關稅一年。目前,中國是被加征對等關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目前,美國對中國加征的關稅包括:對等關稅、芬太尼關稅、301條款關稅、232條款關稅、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對等關稅:加征 10%,適用于絕大部分中國輸美產品,部分產品豁免。豁免清單包括 232 關稅產品(鋼鋁、銅和汽車零部件。注意:鋼鋁銅產品僅豁免產品的鋼鋁銅成分,非鋼鋁銅成分仍需繳納10%對等關稅)、美國成分占比≥20%的產品(僅豁免產品的美國成分,非美國成分仍需繳納對等關稅)、手機和消費電子產品等特定產品。
芬太尼關稅:加征 10%(11月10日后),適用于所有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產品,無任何豁免。
301條款關稅:加征 7.5%-25%,個別產品達到100%,301條款關稅就是特朗普第一任總統期間加征的關稅,特朗普在2018年使用該條款對超過 2000 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加征 7.5%—25% 關稅。而拜登則在2024年使用該條款對中國的電動汽車、電池、半導體及醫療用品等加征關稅,加征關稅稅率最高達到 100%。
232條款關稅:加征 25%-50%,涉及產品包括汽車零部件、鋼、鋁和銅。今年5月,特朗普使用此條款對汽車零部件加征25%關稅。6月,使用該條款將鋼鋁關稅提高至50%。8月,又使用該條款對所有半成品銅材及銅密集型衍生產品統一征收50%關稅。
注:232 關稅與 10% 對等關稅不疊加,優先征收 232 條款關稅。
雙反稅:即反傾銷稅(AD)和反補貼稅(CVD),是美國針對特定中國商品加征的反傾銷反補貼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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