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某位知名記者回憶當年寫過的一篇稿件的前因后果,正如他所說,不是要批評什么,只是分享回憶過去的一些工作經歷。
講的是湖北省鄂東部某個縣,2001年2月下旬的某天,也是春節后不久。縣公安局巡警治安大隊接到舉報,約有上百人在一鎮上某村利用唱戲聚眾賭博,縣公安局出動數十名警察前往現場查處,當場抓獲十多名涉賭人員。
這些涉賭人員被縣公安局干警押上大巴,在準備返回縣公安局的時候,電影上的一幕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這位鎮派出所長突然出現在現場進行阻攔。還坐上大巴駕駛室,要強行將涉賭人員帶往鎮派出所處理,可想而知,這個要求遭到辦案人員嚴詞拒絕。
但,派出所長仍然不死心,來了更狠的一招,直接率手下干警,開著警車在通向縣城途中的三岔路口設卡,再次將載有涉賭人員的大巴及縣公安局的警車進行攔截,不僅造成現場交通中斷,還引來很多圍觀群眾看熱鬧。
這里面還有一個邏輯問題,縣公安局應該是強行把大巴車開走,派出所長是不是主動從大巴車駕駛室走下來的不得而知。現場氣氛十分激烈可以想象,不單單只是非常不愉快。氣急敗壞的所長估計是現場“失利”,頭昏才率手下警察駕駛警車在大巴車前方必經之路進行設卡堵截“自己人”。
縣公安局巡警治安大隊帶隊的大隊長肯定接受不了所長這樣干,現場把情況匯報給領導。最后,直到縣公安局有關人員趕到現場,這位所長才將攔在路中的警車撤走。
事隔一天后,縣公安局再次接到舉報,約有幾十人正在前天鎮上聚賭,這次地點在鎮派出所對面一棟民房內。
縣公安局當即出動數十警力秘密前往查處,現場抓獲10多名參賭人員及3家賭博公司頭目。
經過審訊,據賭博公司頭目供認,“他們敢于在派出所對面聚賭,是受鎮派出所所長之邀。條件是,每家賭博公司每天向派出所繳納800元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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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這樣推算,一天有三個800的收入,即2400元。而據當年公開新聞報道,這個派出所對面賭博窩點開設已達半月之久。如果按照一天2400元來計算,十天就是24000,半個月收入就高達三萬多元。
這在當年相當于普通群眾幾年的收入,當時普通人一個月只有幾百元的工資,這位所長這里一天就有別人三個月的收入。所以氣急敗壞的所長,公然阻止同事來自己轄區抓賭辦案還要帶人走,事出有因。
回頭來看,母雞下蛋的金窩被縣公安局巡警治安大隊的“熟人”來搗了,還要把人帶走。不僅只是母雞下蛋的金窩沒有了,這些人被抓走后,審訊后會倒出很多事,也是一個大麻煩。
查個賭博窩點在內部也這么復雜,大隊長想必是心理越想越不舒服,最后決定通過途徑向媒體記者爆料。 媒體調查采訪核實后,對此做了公開報道,社會輿論不用說,立即引起湖北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指示某市公安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嚴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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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公安局最后認為報道失實,邀請記者參加“鴻門宴”,十幾個警察在一起與記者對質此事。堅持認為報道失實,要記者為此惡劣影響擔責。目的很簡單,內部的事情和矛盾還是放在內部解決,另外還是想力保那位所長。畢竟能當上所長的人和領導之間的關系不關系先不說,肯定是領導賞識的人才能去干所長。這位所長敢這樣干,不僅僅自己是所長那么簡單,當時的歷史情況也比較特殊。
這場“鴻門宴”決定了那位所長的前途,在火藥味甚濃的舌戰中,這位記者講幾個問題,“你們領導層的某些人,是在一心維護這個護賭的派出所所長,打壓抓賭的縣巡警治安大隊。”
更為壓倒縣公安局領導的,是記者再道出了個問題,“如果報道錯了,是虛假報道,那就是你們巡警治安大隊長,為了構陷這個派出所所長,虛構了一個抓賭假案。報道是不是沿著這個方向繼續推進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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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道出一個勁爆消息,翻出采訪本指出,“這個派出所所長1998年還在遠郊某鎮當所長,在這年的抗洪時期,自己駕車軋死過一個某縣教育組組長和一名教師。兩年不到,不僅沒受到政紀處理,還從遠郊小派出所,調到了近城區派出所擔任所長,為什么……”最后對方不再堅持報道失實,現場也決定了那位所長的命運。不到十天的時間,三月初,那位所長被免職。
這件事是今天看到當年寫稿記者發的一條文章在朋友圈。
其實,這類事情如果不是巡警治安大隊長的舉報和媒體報道,那位所長還是所長。還有就是,如果不是記者頂住那場“鴻門宴”,那位所長還是所長,內部寫給上面一個假報告就可以交差了事。
原本電影上的類似劇情,沒想到在現實生活中真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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