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得越狠,流量越穩?” 這種看似能快速吸粉的歪路,其實早已觸碰法律紅線。近日,山西晉中介休市公安網安部門查處的一起網絡直播違法案,就給抱有僥幸心理的主播們敲響了警鐘 —— 網絡空間絕非肆意妄為的 “狂野之地”,低俗博眼球終將付出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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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擊:熱點話題下的惡意謾罵,3 人只為流量鋌而走險
這起案件的涉案人員閆某、李某強、曹某陽,年紀均在 30 歲出頭。為了快速吸粉引流、實現直播變現,三人動起了歪腦筋。2025 年 8 月起,他們在某網絡直播平臺開設直播間,刻意挑選社會熱點事件作為話題切入點。
直播過程中,三人完全無視法律與道德底線,頻繁使用粗言惡語對他人進行挑釁、攻擊和侮辱謾罵。這種極端且低俗的直播方式,短時間內引發了大量網友關注和討論,不僅挑動了網民的負面情緒,加劇了不同觀點間的對立,更對網絡空間的公共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晉中介休市公安網安部門發現該情況后,立即介入調查,全面固定了三人公然謾罵、擾亂網絡秩序的相關證據。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閆某等三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為他們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法官釋法:網絡謾罵不是 “言論自由”,這些行為已違法
很多人誤以為 “網上說話不用負責”,但法律明確規定,網絡言論同樣受法律約束。結合本案及類似司法實踐,關于網絡直播中的行為邊界,有三個核心要點需要明確:
1. 公然謾罵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本案中三人在直播間公開使用粗言惡語辱罵他人,正是典型的 “公然侮辱” 行為,依法可被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
2. 擾亂網絡公共秩序,需承擔法律責任
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的延伸,維護網絡秩序是每個網民的法定義務。涉案三人借熱點話題惡意謾罵,挑動網民對立、引發不良社會影響,已構成對網絡公共秩序的擾亂。即便未達到刑事犯罪標準,也需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3. 情節嚴重可能觸犯刑法,面臨刑事處罰
如果網絡謾罵行為情節更為嚴重,比如辱罵對象廣泛、傳播范圍極廣、造成被害人名譽嚴重受損或精神失常等后果,還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侮辱罪、尋釁滋事罪。此前江蘇南通就有主播季某通過辱罵網紅博主蹭流量,累計發布 45 部辱罵視頻,傳播 62 萬余次,最終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立案偵查。
延伸提醒:這些網絡 “紅線” 絕對不能碰
隨著網絡直播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 “博眼球” 違法事件時有發生。除了公然謾罵,以下幾種行為也同樣涉嫌違法,需格外警惕:
- 借社會熱點事件捏造事實、抹黑他人,或散布謠言引發公眾恐慌;
- 為引流惡意 “約架”“互撕”,將線上沖突延伸至線下,擾亂現實社會秩序;
- 以方言、諧音等方式規避監管,發布低俗、侮辱性內容,貶低他人人格。
這些行為看似能換來短暫的 “熱度” 和流量,實則背后隱藏著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等法律風險,一旦留下違法犯罪記錄,還會對個人生活、工作造成終身影響。
行業警示:合規直播才是長久之道
網絡直播的核心競爭力從來不是 “博眼球” 的低俗操作,而是優質內容和正向價值。對于廣大網絡主播而言,應摒棄 “流量至上” 的錯誤認知,自覺恪守法律底線和公序良俗,用專業、文明的內容吸引粉絲;網絡平臺也應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直播間內容審核,及時封禁低俗辱罵、尋釁滋事的賬號,從源頭遏制不良風氣傳播。
網警再次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有邊界。無論是主播還是普通網民,都應理性表達觀點、文明參與互動,共同維護清朗、健康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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