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歌
2024年12月3日13時53分許,山東濟寧市金鄉縣中儲糧濟寧直屬庫金鄉分公司糧食倉儲項目突發悲劇——傘形桁架平臺在拆除作業中坍塌,造成7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1346.5萬元。近日,官方調查報告正式公布,這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真相與追責結果浮出水面,39名相關責任人及4家涉事單位被嚴肅追責,為所有企業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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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真相:六大違規疊加釀成慘劇
調查報告明確認定,事故的發生是多重違規操作與管理失責共同作用的結果。直接原因可概括為“六大違規疊加”:拆除作業中鋼絲繩規格選用錯誤且存在損傷缺陷、綁扎方式不合理,電動葫蘆吊點設置不當且違規單點提升,傘形桁架上還違規堆載材料,最終導致局部受力不均,超過鋼絲繩承載極限,繩索陸續斷裂引發桁架與人員墜落。
深層來看,施工分包單位華晟公司、總承包單位中建七局二公司、監理單位同誠公司、建設單位中儲糧濟寧公司均存在嚴重安全管理混亂問題,而屬地黨委政府及住建、發改、行政審批等相關部門也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形成了全鏈條責任失守的局面。值得警惕的是,此類施工坍塌事故并非個例,近年來大連國際會展中心拆除工程、溫州民房翻修垮塌等事故均警示,拆除作業環節的安全管控容不得半點松懈。
嚴肅追責:39人擔責,4家企業重罰
事故追責體現了“失責必罰、從嚴從重”的原則,各類責任主體均受到明確懲戒:
- 司法追究:12名相關人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包括華晟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建七局二公司項目部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及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等核心管理人員,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 黨紀政務處分:27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覆蓋中建七局二公司、中儲糧濟寧公司等企業管理層,以及濟寧市、金鄉縣兩級住建、發改、行政審批部門及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處分類型包括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留黨察看、警告等,部分人員還被處以降職、罰款等處罰。
- 行政處罰:華晟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同誠公司、中儲糧濟寧公司4家單位,將被處以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11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30%至60%不等的上一年年收入罰款,其中企業“一把手”最高被罰年收入60%。
這一追責結果與山東省13部門聯合出臺的事故懲戒意見高度契合,該意見明確發生死亡事故需啟動刑事調查,對事故企業實施信譽評級、招標投標、銀行貸款等多維度聯合懲戒,彰顯了安全生產“零容忍”的監管態度。
行業警示:安全生產沒有“免責區”
中儲糧金鄉項目坍塌事故并非偶然,而是長期安全管理漏洞的集中爆發,為各行業尤其是建筑施工領域敲響三重警鐘:
其一,企業主體責任不可懸空。從鋼絲繩選用的細節失誤,到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流于形式,暴露出涉事企業安全管理的全面失守。反觀海爾智家、金雷科技等企業通過建立“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勵員工上報隱患,成功規避重大風險,印證了“隱患排查在前,事故防范在先”的重要性。
其二,全鏈條監管必須閉環。此次事故中,從項目審批未識別危大工程,到監管部門未將項目納入臺賬,再到監理單位未履職盡責,監管鏈條的每一環都出現了失守。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無論是企業管理人員還是監管干部,失責必被追責,不存在“法外之地”。
其三,合規操作是底線紅線。拆除作業中的“單點提升”“違規堆載”等行為,看似節省時間成本,實則觸碰了安全生產的紅線。建筑施工領域危大工程多、風險點密集,任何心存僥幸的違規操作,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生命線,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中儲糧金鄉項目坍塌事故的慘痛代價警示所有企業:必須將安全管理貫穿項目全生命周期,從設備檢驗、人員培訓到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每一個環節都不能打折扣。唯有筑牢安全防線,才能避免悲劇重演,這既是對員工生命的負責,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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