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地名研究
關注我們,獲取更多地名資訊
摘要:殷墟田獵卜辭所見地名盂與,當分別位于汶水上游的“龜陰之田”和汶水下游的“汶陽之田”一帶。與之相關聯的商、喪、榆、宮等田獵點或途經地,亦在東土。商末田獵區似在泰山周圍,或可稱之為“泰山田獵區”。此外,《左傳》蒯聵“獻盂于齊”之盂,與卜辭田獵地盂是一非二,在“龜陰之田”一帶,因其近齊,故衛獻于齊;鄭國“泰山之祊”,殆即卜辭地,位于汶水下游北岸。至于周初召公所受之榆土,其性質與衛盂、鄭枋同,乃東方諸侯襄助周天子行方岳之祭、位于泰山腳下的“湯沐之邑”。商周車馬行進一般速度在每日40公里左右,戰國秦漢以后“師日行三十里”之辭,不能作為商周地理研究的估算依據。
關鍵詞:商周地理;卜辭;泰山田獵區;湯沐邑
商人好游獵,這在殷墟卜辭中多有反映。學者據20世紀90年代以前公布的甲骨資料統計,田獵卜辭已達4500片之多,若算上近年刊布的花園莊東地甲骨、小屯村中與村南甲骨等新材料所含相關資料,田獵刻辭總數差不多有5000片,幾占現有甲骨總量的5%。此類卜辭在商史研究中的史料價值,素為學界所熟知,晚商時期的國家形態、軍事制度與經濟形態,乃至近年成為史學界研究新熱點的生態環境史,均能通過田獵卜辭的梳理得以局部揭示。不過,欲比較準確地把握上述問題,田獵卜辭所涉及的晚商歷史地理,乃是無法繞過的重要前提之一。如若卜辭地名之地望考證出現偏差,地理空間上的對應關系產生混亂,其他以此為立論依據而得的相關認識,恐怕就是一筆糊涂賬。在此,一個有意思的例子是人們對田獵卜辭盂地地望之認識。不少學人深信,晚商時期存在一個以盂地為中心的“沁陽田獵區”,故而在討論相關歷史問題時,往往將一些尚待商榷的觀點與材料,不假分析地拿來便用。這樣的研究文章新近尤為多見,其論述考辨言之鑿鑿,但所得結論往往南轅北轍。所以,像“沁陽田獵區”存在與否,作為田獵區中心地點的盂究竟位于何方,諸如此類的研究前提,便不得不重新檢討。就具體卜辭材料言,與田獵點盂關系甚是密切的還有。這兩個田獵卜辭地名,似可與《春秋》經傳中的“衛盂”、“鄭祊”互相對應,能夠起到新舊材料互證互補之示范效應,因此本文一并加以討論。下面將從“沁陽田獵區”學說之檢討,田獵卜辭盂、二地之地望,《春秋》經傳“衛盂”、“鄭祊”之所在及其與田獵卜辭盂、之關系等三個方面展開論述,從而提出“泰山田獵區”的初步看法,以期對商周東土歷史地理研究有所推進。論證方法,則以商末征人方、周初征東夷等史實為背景,盡量以地名群為考察單位,以地理方位相對明確的古地名,尤其是具有考古材料依據的地名為定點,結合晚商卜辭、商周金文、戰國簡帛文獻與《春秋》經傳等材料,作出相應推測,力戒孤立地名的任意比附與晚出文獻的隨意征引。至于甲骨材料的利用,則著力吸收最新且合理的綴合成果,以避免由于斷版碎片或綴合不當而產生的臆測與分歧。商周古地理素稱難治,文中不當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學界同好不吝指正。
一
“沁陽田獵區”說檢討
![]()
早在1915年,王國維在《雪堂叢刊》上刊發《殷虛卜辭中所見地名考》一文,卜辭地理的專題性研究由此肇端。在該文中,王氏認為殷墟卜辭地名約略可考者有八,即位于河北者有龔、盂與雝,位于河南者有毫、曹、杞、(戴)與雇。這些結論中對后世影響最為深遠者非盂地說莫屬,今抄錄其原文如下:
其略可定者??二日盂。《史記·殷本紀》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徐廣日:“鄂,一作邘,音于。野王縣有邘城。”《左傳》“邘、晉、應、韓”,杜注亦云:“河內野王縣西北有邘城。”(今河南懷慶府河內縣。)盂,疑即邘也。
從中不難看出,此論主要依據是唐代徐廣所見《史記》鄂侯之鄂一本作邘之說。但卜辭盂地尤其是作為田獵中心地的盂,是否即河內邘城,并無其他確鑿證據。故王氏行文甚是簡略,按斷亦非常謹慎,一日“略可定”,二日“疑即邘”,并未言之鑿鑿,自視為不刊之論。
待郭沫若《卜辭通纂》(下文簡稱《通纂》)于1933年出版,田獵地盂處河內似成定讞。郭氏根據《通纂》635、657、642三版田獵卜辭,并結合先前王氏之說指出:
據此四辭,足見噩、衣、盂、雝四地必相近。??邘城在今沁陽縣西北,雍城在其東北,地正相近。噩即鄂侯之鄂,盂、噩相鄰,故統稱其國時,或謂之鄂,或謂之邘也。衣讀如殷。??卜辭衣地與盂、噩近,當即殷城。??其地仍在今沁陽。是則噩、盂、衣、雝相近四地均在沁陽矣。王氏《地名考》本極簡略,其法在就個別之地名,以聲類為媒介,故所得僅能存疑。余今就四地以歸納之,已毫無可疑矣。
其他相關論述分見《通纂》第615、620、635、642、657諸片之考釋,文繁不具引。受郭氏影響,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對此作了進一步梳理,在該書“方國地理”一章中,正式提出“沁陽田獵區”說。隨后李學勤又將此說擴充為近十萬字的專著《殷代地理簡論》。這一說法,除少數專門從事卜辭地理研究者外,頗受學界遵從,如譚其驤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1冊中相關地圖,便完全吸收上述觀點,將盂、、、鄂(噩,實為“喪”字之誤釋)、雍、疐、、向、滴等卜辭地名,集中繪制在河內地區的濟源、沁陽、溫縣一帶。鑒于上述學者均為一代名家,且相關論著較為通行,故對那些于上古歷史地理不甚措意者而言,“沁陽田獵區”說必然成為首善之選。
不過,“沁陽田獵區”說疑問甚多,今不妨以上引郭氏論述為例加以檢討。如郭氏頗為自信的衣即殷城說,甚至卜辭有無“衣”地,均可進一步討論。《通纂》635(即今《甲骨文合集》37551,以下均簡稱《合集》)、657(即今《合集》37547)悉屬殘辭,其文辭分別為:
戊辰??在喪??王田??衣??(《合集》37551,黃組)
辛[未]??盂??田衣??亡災。(《合集》37547,黃組)
而郭先生補作“戊辰卜,在噩貞:王田衣”與“辛未卜,在盂貞:王田衣”。客觀說來,所補并不恰當。此類卜辭,現今學者都非常熟悉,其標準辭例格式往往是“某日卜,在某地貞:王田,衣逐亡災”,如:
戊辰卜,在貞:王田,衣逐亡災。(《合集》37564,黃組)
戊寅卜,在高貞:王田,衣逐亡災。(《合集》37533,黃組)
顯然,此類卜辭中的“衣”字,并非動詞“田”的賓語,當屬下“逐”字而讀。各辭真正的田獵地點,應該就是占卜地本身,而商王關注的乃是田獵方式而非田獵地點。按殷墟卜辭習見“衣祭”之記錄,如“自上甲衣至于毓”(《合集》22621,出組)、“自上甲至于多毓衣”(《合集》37836,黃組)者即是,所謂“衣祭”,也就是針對多位直系先王舉行的合祭之禮,文獻通常寫作“袷祭”或“殷祭”(參見《禮記·曾子問》、《公羊傳》與《谷梁傳》文公二年傳文)。故卜辭“衣逐”殆可訓為合逐、圍追,如《合集》28789有“其逐鹿沓自西東北”、“自東西北逐沓鹿”云云之辭,頗為生動地體現出“衣逐”的具體形式。而衣又可讀殷而訓為大,故“衣逐”之衣或為程度副詞。對此,李學勤早有討論。總之,田獵卜辭中尚無“衣”為地名的確鑿證據。若僅據殘辭或孤證立論,結論恐不盡可靠。
所謂“噩(鄂)”字之釋,實發軔于羅振玉。其后王國維、郭沫若、陳夢家等均沿襲此說。但這一考釋并不準確,若據此進一步創立其他新說,自然不可遽信。后于省吾考證認為,此乃采桑之桑的本字,卜辭中通常作國名、地名,又可假借為“喪”。洵為卓識。所以像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直接把該字形放在“喪”字字頭下,鄭杰祥在研究商代地理時亦用此說。事實上,2O世紀50年代郭氏本人于《通纂》重印之時,便已改從于氏之說,他在重刊本上作眉批日:“噩字于省吾釋為喪,言卜辭‘喪眾’屢見,又言‘大目喪明’,喪字無疑。其說可從。唯此書乃二十五年前之舊作,故一仍舊貫”,“噩字當釋為喪,參看《序》四葉眉批”。此舉可謂從善如流,可惜我等后輩多采用其早已揚棄的舊說以立論,錯上加錯。既然所謂“噩”字實乃“喪”之誤釋,故與典籍“三公”鄂侯了不相涉,將所謂卜辭“噩”地放在河內沁陽一帶,既無文字字形依據,亦缺文獻相關佐證,欲取信于人,殊非易事。此外,田獵卜辭地名盂、喪二字涇渭分明,不相混淆,甲骨文中不僅習見盂、喪對貞之辭,甚至有“(楷)(雩)二田喪、盂”(《合集》30044,無名組)之類為喪、盂二田禱神求雨的占卜記錄,由此足以說明,喪、盂相鄰而不同。拋開文字誤釋而不談,鄂國或稱噩或稱邘之說,多少有彌縫之嫌。
“沁陽田獵區”說的另一重要支撐點便是雍地,因據《左傳》杜注及《后漢書·郡國志》記載,周代所封之雍國當在河內山陽縣西,也即舊懷慶府修武縣西。可是與田獵卜辭時代相近的山東滕州前掌大商周之際墓葬M18所出,其銘文有“擒人方(雍)伯”云云之記載,“人方雍伯”之含義,殆如周初方鼎銘(《殷周金文集成》2739,下文簡稱《集成》)中的“東夷伯薄姑”之稱,此名號所透露的歷史信息無非是:雍乃晚商人方眾部族中的一支。而種種跡象表明,晚商人方的主要活動區域,恰恰就在殷墟以東的今山東省境內。由此可見,在東部人方范圍內,同樣有雍地存在,文獻所見周代以降始出現的河內之雍,并非卜辭田獵地雍的唯一選擇。考慮到田獵卜辭中雍與喪及奠往往同版、同辭甚或對貞,而喪、奠二地恰恰又是商末征人方的經由之地(詳下引門藝所綴骨版,文中簡稱“門綴”),且喪與今臨淄西南的畫()地及處于汶水與淄水之間的人方屬邑舊地相鄰。所以,作為卜辭田獵地點的雍,恐怕也是在今淄水流域附近,實乃東土地名,當與人方雍伯之族居地相關。
尤為關鍵的是,田獵卜辭中有相當一部分地名,適與商末征人方經由地點相重疊,或據他辭可知與人方活動區域臨近,故“沁陽田獵區”之說似不可輕信。例如:
(1) 乙巳卜,在[商貞:]王田(),亡[災。荻]兕廿又口,[唯]來征人[方]。
丙午卜,在商貞:今日步于樂,亡災。
己酉卜,在樂貞:今日王步于喪,亡災。
庚戌卜,在喪貞:今日王步于香,亡災。
辛亥卜,在香貞:今日王步于敢,亡災。
甲寅卜,在敢貞:今日王步于奠,亡災。
乙[卯卜],在奠貞:王田(次)東,[往]來亡災。茲孚,獲鹿六、狐十。
丙辰卜,在奠貞:今日王步,亡災。(《合集》36501+36752+37410+36772,黃組,門綴)
(2)??在商貞:[今日步]于京,亡災。
甲寅王卜,在京貞:今日步于鴻,亡災。
乙卯王卜,在鴻貞:今日步于(徹),亡災。(《合集》36567,黃組)
這是兩組文辭相對完整、內容前后銜接的王步卜辭,具體記錄商王征人方過程中的部分經由地點。此中所提及的商、、樂、喪、香、、(徹)諸地名,恰恰就是田獵卜辭中經常出現的占卜地(亦可視作商王駐蹕之地)與田獵點。例如:
(1)涉滴,至,射,左犬擒。(《合集》28882,無名組)
(2)??卜,在濼(樂)[貞:王]田,衣[逐亡災]。(《合集》37562,黃組)
(3)辛卯卜,貞:王田喪,往來亡災。
壬辰卜,貞:王田(香),往來亡災。(《合集》3766O,黃組)
(4)戊戌卜,貞:王田,往來亡災。(《合集》37741,黃組)
(5)王其田(徹)??吉。(《合集》29357,無名組)
類似證據還有很多,如著名的田獵地點與,亦均屬征人方經由地,據《合集》36495記載,商王在征人方途中,便曾分別在二地駐蹕。為節省篇幅,不再具體展開分析。
此外,上引“門綴”所載介于香、奠之間的敢地,也有相應線索可證明它位于人方活動區域之左近,例如:“乙未卜,暊貞:舊人(納)駛,其不殘。”“乙未卜,暊貞:敢入(納)駛,其不殘。”(《合集》28195,何組)從對貞角度看,敢與舊當為毗鄰或地理位置較為接近的兩個地名。眾所周知,無名組卜辭《屯南》2064又有“人方邑舊”之辭,而黃組卜辭中商王亦曾在舊地占卜,舊甚至成為商王征討人方途中的一個駐蹕地,故與舊處于對貞位置的敢地,極有可能就是在人方活動區域范圍之內或附近。又如:“成犬敢比,湄日亡災,王??”(《合集》29394,無名組)成犬即設于成地的犬官,所謂“成犬敢比”,殆可解釋為商王在敢地會同成地犬官一同做某事(以田獵的可能性為最大),或者說“成犬敢”是指敢族之人出任成地犬官。總之,此中所揭示的乃是敢、成二地相互鄰近。關于卜辭成地,我們曾作討論,認為就是汶水以南、曲阜以北的孟氏采地之成邑或周代威國之都邑。所以,“成犬敢比”之語所透露的地理信息,適與前引《合集》28195同。
通過以上簡單對照,大體可以獲悉,商末很多田獵點基本是在人方或臨近人方之范圍。同樣據卜辭記載,帝辛十五年第二次征人方曾涉足東方齊地,即:“癸巳卜,貞:王旬亡咎。在二月,在齊次。唯王來征人方。”(《合集》36493,黃組)卜辭齊地一般以為在今山東臨淄,新近隨著山東高青周初遺址的發現,學界又提出齊在高青之說,但不離今淄博市一帶是大致可以確定的。所以,商末田獵區就大方位而言,應位于殷墟以東地區,而非殷墟西南方向河內地區的濟源、溫縣與沁陽一帶。
其實,商末田獵區的方位問題,早有學者提出東土之說。如董作賓謂“東土有‘田獵區’,為自武丁以至帝辛,歷代殷王田游所必至,故其地名之見于卜辭者亦夥”。認為田獵區內各地,“其距離多在一、二日之程,少數有三日至五日之程者,其范圍當不出五百里以外也”,“今可推知者,均當在大邑商之附近,尤以商之東及東北、東南為多。度其方位,在泰山與蒙山之西,南至于淮,北至于濟之地帶也”。盡管董氏對田獵區范圍劃定或過于寬泛,也沒有對各地名具體地望作出考證,只是將其中同時為征人方所經地的五個地點,在征人方路線示意圖上粗略加以標識,但董氏所用方法似較過去學者嚴密一些。在卜辭資料的綜合利用上,即將卜旬、王步與卜夕卜辭視為一個整體以及把征人方卜辭與田獵卜辭綜合考慮的做法,尤可稱道,對后來者啟發甚巨。例如島邦男日后提出的“殷東田獵區”說,就是在董氏基礎上修訂擴展而成的,甚至在方法論上也十分相似。當然,島邦男對具體地名又有大規模擴充,對諸地關系及其大致方位亦有相應交代。不過,誠如鐘柏生所言,島氏的地理體系,其中有若干組地名的安排不甚理想。此中當然也包括本文將要重點討論的盂與,以及與之相關聯的商(滴)、喪、榆、樂、香、敢、奠、、、宮、向與雍等地點。客觀地講,將商末田獵主要區域放置在殷墟以東地帶是極富建設性的,但具體結論恐怕還須一一梳理。而且在利用于支系聯之時,研究者往往忽略田獵時日的禁忌與“諏日”等現象,甚至將卜旬卜辭當成地名間距的推測依據,故田獵地名間的日程關系無形間被拉大。再加上受商即商丘、人方包括東夷與淮夷等說法影響,其田獵區的劃定亦比實際范圍擴大許多。此外,對時代相近的金文資料與傳世先秦文獻的利用,也相對缺乏。所有這些問題,恰恰就是我們重新研究過程中亟須注意之處。
總之,在學界影響大半個世紀的“沁陽田獵區”說,其立論依據比較薄弱,似不如其后的東方泰沂田獵區說更近事實。如今若想尋找真正的商末田獵區所在,恐怕得轉而東顧,把目光聚焦在古濟水以東的人方范圍內或其附近區域,也即在今山東省境內找其線索。至于本文重點討論的盂、二田獵地點,估計也不會出此范圍。在此需強調的是,今天揚棄“沁陽田獵區”說,并非緣自標新立異、欲與前輩學者一爭短長。以材料為依據,客觀冷靜探尋歷史之真相,希冀對商周歷史地理研究有所推進,才是我們的真實目的。且必須承認,“沁陽田獵區”說建立過程中所凝練出的研究思路,尤其是郭沫若以后所運用的、以地名組群為整體考察對象的新方法,恰恰是亟待吾輩繼承與發揚的重點所在。
二
田獵卜辭盂、二地地望推測
![]()
(一)關于田獵卜辭盂地處落范圍的初步推斷
就文獻記載而言,周代河內一帶固然有一個作為“武之穆”的姬姓封國邘,但河南安陽以東地區亦有一盂邑,如據《左傳》定公十四年傳文,當時衛國太子蒯聵,嘗有“獻盂于齊”之舉。所以,與上節所討論的雍地情形類似,我們同樣不能輕易排除卜辭田獵地盂乃東土地名的可能性。若將各種線索綜合在一起,作為田獵地點的盂地,極可能位于今泰山腳下,也即史籍所載“相土之東都”范圍之內,具體結合卜辭地名組群體現的各地問方位與里程關系,或可推斷盂地大概就在春秋時期“龜陰之田”附近。至于春秋晚期蒯聵所獻之盂,恐怕與商末田獵卜辭中的盂地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極可能是同一地點。春秋衛盂與田獵點盂地的關系問題,將在下一節再予詳論,在此先把重點放在田獵卜辭盂地本身的地望推論上。
據《合集》等甲骨著錄書籍初步統計,殷墟卜辭中,與盂處于同辭、對貞或同版關系的地名至少有25個,分別為喪、宮、榆、因、![]()
、向、、、敦、疐、斿、、秦、、安、商(滴)、成()、、、、屯(春)、夫、召與舊。當然,籠統的同版關系,于探討某地的具體地望及地與地之間的距離等問題,或許作用有限,故對這部分卜辭材料的使用,還得根據實際情況,例如前后卜辭在內容上的關聯度、是否具有其他卜辭材料的佐證等,而有所選擇。但那些屬于同辭與對貞關系的地名,在商代歷史地理研究中的意義便完全不同,倘若能夠考證出其中一、二地名的具體地望以作基準,相關地名組群中的其余地名,也就具有了一個大體可供推尋的范圍。今略舉數例如下,以便讀者有比較直觀的認識:
(1)翌日辛王玄宮田省,亡災。
盂田省,亡災。
喪田省,亡災。(《甲骨綴合續集》458,無名組)
(2)丁丑卜,翌日戊王其于因,亡災。
于榆,亡災。
于喪,亡災。
于盂,亡災。
于宮,亡災。(《合集》28905,無名組)
例(1)說商王在某駐蹕地占卜,打算于辛日外出田獵,貞問究竟是宮地、盂地還是喪地合適。例(2)說丁丑日在某駐蹕地占卜,商王想在轉天的戊辰日外出游獵,詢問因、榆、喪、盂與宮五地究竟哪個更為吉利。諸如此類的由對貞選卜而形成的地名組群,恐怕都是圍繞在商王占卜地或駐蹕地的附近,應相互比鄰。這在卜辭中也有相應線索可尋,例如:“王其省盂田,誕從宮,亡災。”“弜??從宮,其每(悔)。”(《小屯南地甲骨》2357,無名組,以下簡稱《屯南》)卜辭習見“王往田,從東,擒”(《屯南》1094)、“王往田,從南,擒”(《屯南》629)之類占卜記錄,故上引“王其省盂田,誕從宮”云云之辭殆是講:商王想巡視盂地的田獵活動,從宮地出發是否順利。故宮、盂二地想必鄰近。眾所周知,盂與宮乃卜辭中經常出現的處于對貞關系的田獵地點,相應的辭例不勝枚舉,之所以時時對貞卜選,就是因為其地理上具有鄰近之特點。同樣的道理,像喪、榆、因之類的對貞選卜田獵地名,各自距盂必然不能過遠。考慮到每次具體的田獵活動耗時甚短,甚至每每當日往返,即所謂“往來亡災”,故處于對貞卜選關系的各地名之間,其直線距離最遠也就是一兩天行程。
(3)甲戌卜,翌日乙王其??
于喪,亡災。
于盂,亡災。
于宮,亡災。
王其比盂犬古(?)田,亡災。
不雨。
其雨。(《合集》29024+27907,無名組,劉義峰綴合)
(4)戊午王卜,貞:田疐,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辛酉王卜,貞:田,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壬戌王卜,貞:田敦,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丁亥王卜,貞:田盂,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戊子王卜,貞:田喪,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辛卯王卜,貞:田,往來亡災。王占日:吉。(《合集》37746,黃組)
例(3)之重點在前五辭,其中前四辭為一組具有對貞關系的占卜資料,大致內容當與例(2)類似,涉及游獵地點僅存喪、盂與宮三地;第五辭則是占卜商王會同盂地之犬官前往地田獵是否順利,盂、二地屬同辭關系。商王赴地田獵,卻要盂地犬官陪同,似說明盂、二地甚近。例(4)諸辭涉及的地名有疐、、敦、盂與喪,雖僅為同版關系,但因卜辭性質純粹,內容前后關聯,各田獵地點恐怕均散布在占卜地周圍。即便僅以干支為判斷依據,像軎與敦、盂與喪,因其占卜日前后銜接,故相互間無疑是臨近甚至接壤的。
對于此類具有同版、對貞、同辭關系的地名組群,倘能考證出其中某些田獵地哪怕是一個地點的具體地望,那么其余游獵地點也就有了參照依據,如再有相應考古信息可資參考,或傳世典籍記載中有線索可尋,則大體方位當不難判定。田獵卜辭中的盂地,殆可準此思路而推求。
上述與盂地相關的25個地名,具有定點參照意義的地點有喪、商()、成、榆、疐、秦、、與宮等9個。其中喪、秦、商、成、、榆諸地,我們此前已有所涉及,也曾提出過初步意見,即喪地近(臨淄西南),在淄水流域一帶;秦殆在春秋時期汶水上游一帶的贏邑附近;商乃《春秋經》“齊人降鄣”之鄣,在汶水下游沿岸,離山東曲阜甚近;成當與后來魯三桓孟氏之采邑或周代(盛)國有關,位于汶水以南、魯都曲阜以北或東北一帶;可能就是《左傳》莊公八年“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之葵丘,大致在齊都營丘以西地帶,接近萊蕪谷地北端;榆殆與清華簡《系年》所載東周齊長城“句俞之門”相關,或在山東肥城句窳亭。當然,由于討論側重點不同,先前對上述地名的探討多為點到即止,尚須細化。再則,我們在系統翻閱相關甲骨材料的過程中,又找到一些有助于問題深化的新材料與新線索,且喪之于盂、商(滴)之于,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坐標作用。所以,極有必要對卜辭喪、商二地重作細致考證,為田獵點盂、地望之確定提供有力支撐。
喪地所處方位,據甲骨材料大體可以推知:它介于(臨淄西南)、樂(濟南歷城一帶)之間,又與尋、、舊、疐等地相鄰,位于今淄水流域一帶之可能性最大。試看下列黃組卜辭:
(1)??在喪貞:[王]田(畫),衣[逐]??
??卜,在濼(樂)[貞:王]田,衣[逐]??(《合集》37562)
(2)己酉卜,在樂貞:今日王步于喪,亡災。
庚戊卜,在喪貞:今日王步于香,亡災。(《綴續》379)
上引例(1)所卜事項有二:一在喪地占卜前往地田獵,二在樂地占卜具體的田獵方式。眾所周知,田獵卜辭中占卜地與田獵地間往往距離甚近,多在一兩天行程之內,更近者甚至可當日往返。喪之于,大概不外乎此。且喪與樂地關系較為密切,故于同版出現。例(2)為帝辛十年征人方過程中記錄商王行進線路的王步卜辭,記載的是己酉日在樂,占卜趕赴喪地是否順利,而轉天庚戌日則在喪地占卜前往香地事宜。可見喪地去樂僅需一日。關于地,學界通常認為即《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去齊,宿于畫”之“畫”,去齊都營丘,殆在一舍以內。《水經注·淄水》有日:“又有水注之,水出時水,東去臨淄城十八里,所謂中也。”《史記·田單列傳》集解引劉熙注,指出畫為“齊西南近邑”,也即臨淄之西南。卜辭樂地,就是《左傳》桓公十八年“公會齊侯于濼”之濼,在今濟南歷城附近。若以商周車馬每日行進40公里左右的速度推算(詳下),則卜辭喪地當在今濟南歷城與臨淄之間。
此外,喪地還與疐、尋、、舊、成等泰山周邊的田獵地點臨近,似可進一步驗證喪在歷城、臨淄之間的推測。例如:
(1)今日乙(雩),亡雨。
其舞(雩)疐,有大雨。
于尋,有大雨。
于喪,大雨。(《合集》30031,何組)
(2)辛亥王卜,貞:田喪,往來亡災。王占日:吉。
壬子王卜,貞:田,往來亡災。王占曰:吉。(《合集》37661,黃組)
按:例(1)為祈雨卜辭,后三條則屬儀式地點的對貞卜選卜辭,貞問究竟在疐、在尋還是在喪地行祈雨之禮。揆之以理,疐、尋、喪三地自應相距不遠。例(2)辛亥日商王占卜欲赴喪地田獵,往返是否順利;而轉天壬子日則說要去地田獵,來回平安與否。所以,至喪也是一日行程。商末尋地,大概在今濟南歷城與濟陽之間,或略偏東泰山北麓的某一點上,而地或即《左傳》莊公八年“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之葵丘,據孔穎達《正義》“臨淄縣西有地名葵丘”之說,該地應位于《詩經·南山》所載春秋“魯道”之北段。由此似可證明,喪在臨淄與歷城之間的說法殆稱穩妥。
又《合集》28200、29004有“藉喪舊田”之占卜記錄,喪、舊之田并舉,清楚表明喪與舊地毗鄰。正因如此,讓我們體察到喪在具體地理方位上較之畫地要略偏南,也即說,喪在畫的西南方向,更接近淄水上游源頭。按《屯南》2064有“人方邑舊”之辭,《合集》36486則云“征人方在舊”,從考古材料判斷,古濟水流域及泰山以北的歷城到淄博、青州一線,晚商時期已基本納入商王朝有效控制范圍,而泰山南麓的山前平原地區,則屬“相土之東都”.所以商末人方主要活動區域似在汶水、淄水上游沿岸及其以東地帶。故作為人方屬邑的舊地,極可能在淄水與汶水之間甚至更南,具體說即萊蕪谷地中段偏南或南端。
此外,黃組卜辭《合集》41762(摹本,即《金璋所藏甲骨卜辭》574)還提到:“癸未卜,在舊貞:王步于,亡災。”“乙酉卜,在立(位)貞:王步于淮(或字之誤摹),亡災。”癸未日商王在舊,兩天后的乙酉日則已在地占卜,說明舊地去至多兩天行程。即成地之水,大致可等同于春秋時期的成或(盛),其地在汶水下游南岸,與著名的商地臨近。我們可以用成或(盛)為起點,以兩日行程(80公里左右)為限向北或東北推進,從而推定人方舊邑當在今萊蕪市一帶,差不多就是萊蕪谷地的南端。又舊邑與卜辭攸地接壤,而攸地在學界認識比較一致,多認為即魯國屬民“殷民六族”之一的有條氏之族居地,在今萊蕪以東或東北方向。這也進一步佐證了舊邑當位于泰山以東的今萊蕪市境內這一基本判斷。喪地既與舊地毗鄰而并稱“二田”,故喪地臨近淄水上游之推測,應能夠成立。
又喪與汶水下游一帶的成關系亦較密切,例如:
丁未卜,翌日戊王其田,犬言比,亡災,擒。吉。
成犬畢比,亡災,擒。引吉。
????喪??災。吉。
……卜,翌日辛王萁田于向,亡災。(《屯南》2329,無名組)
上引卜辭所透露的信息大致為:商王欲赴喪地和向地田獵,占卜究竟是由犬官言陪同還是成地犬官畢陪同。所以,喪地離汶水下游的成地亦不會過遠。由此也從一個側面進一步說明喪接近淄水上游的判斷大體不誤。卜辭喪之地望既已基本明了,故與喪地并稱“二田”的盂地,也就有了一個可供推求的大致范圍,它極有可能位于泰山東麓,也即淄水與汶水上游地帶。
又據前引《屯南》2357記載,商王欲從宮地出發省視盂田,說明二地應不遠。按宮之地望,出土新材料中也有線索。如齊故城以南四公里處的今淄博臨淄區永流鄉劉家莊西南,曾出土兩件同銘戰國齊銅量,銘文均作“齊宮鄉郲(?)里”。其中“齊”為國都之名,“宮”為鄉名,“郲(?)”為里名,宮乃齊都營丘所轄之一鄉,其出土地與銘文本身所提供的信息頗為契合。故若說卜辭田獵地宮即在今臨淄劉家莊一帶,似不無可能。這也為前述相關推論提供了一條重要佐證。倘若進一步聯系后文將要具體涉及的商、以及《左傳》“蒯聵獻盂于齊”之傳世記載,卜辭田獵地盂似應在泰山東南方的“龜陰之田”附近尋找。
![]()
作者:陳絜,趙慶淼
來源:《歷史研究》2015年第5期
選稿:耿 曈
編輯:王玉鳳
校對:耿 曈
審訂:汪依婷
責編:楊 琪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
![]()
![]()
![]()
![]()
微信掃碼加入
中國地名研究交流群
QQ掃碼加入
江西地名研究交流群
歡迎來稿!歡迎交流!
轉載請注明來源:“江西地名研究”微信公眾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