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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蒼小生
2025年5月19日,阜寧縣監察委員會《關于給予周文斌開除處分的決定》顯示,阜寧師范學校附屬小學原黨總支書記、校長周文斌,因存在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被開除,其違法所得被沒收。
通報顯示,周文斌,1968年11月出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先后任阜寧師范學校附屬小學校長,黨總支書記、校長,黨總支書記,2024年8月被免去黨總支書記,退居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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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斌貪腐行為持續十年,從小恩小惠打開貪欲缺口。2014至2024年,他收受下屬及管理對象現金5.4萬元、購物卡1.2萬元,并接受違規宴請。2021至2024年,他將教師校區調動當作“生意”,收好處費10萬元,破壞教師資源分配公平性。
他還將黑手伸向學生的延時服務費,2022年至2024年,他通過虛報教師名單、偽造發放記錄,將本應用于提升課后服務質量的37.3萬元專項資金,侵吞為私有。此外,2018年至2024年,他與31家餐飲、食品公司勾結,收受賄賂127.25萬元,為對方在校園服務領域大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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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4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也發布了依法懲治“蠅貪蟻腐”典型案例。其中,2010年至2023年,貴陽市實驗小學校長鐘海燕,為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及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49萬余元。
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她將其收取的好處費123萬余元,通過轉賬等方式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洗錢罪,最終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并依法追繳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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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認為,鐘海燕將教育資源當作“待價而沽的商品”,嚴重破壞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有網友表示,當教育者淪為斂財者,受害的不僅是孩子,更是千萬家庭對未來的期待。
參考資料:阜寧縣監察委員會,阜監審發【2025】39號《關于給予周文斌開除處分的決定》、云南網《小學校長鐘某燕,受賄949萬元!》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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