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的陽光透過大地,將溫暖灑向深圳坪山某工業園區的每一個角落,一場延宕了年余的廠房租賃糾紛也隨之消融。
“賬戶解封了!大家放開了干!”某制品公司負責人老周激動地向工人宣布好消息,車間里瞬間響起雷鳴般的歡呼聲。
某股份公司負責人老姜緊鎖的眉頭也終于舒展,連忙給居民代表報喜,“錢到了!集體收益有著落了!”
一邊是掙扎求生的創業人,一邊是守護集體資產的當家人,如何從“兩難困局”變成“雙贏活局”?
困局
生存危機 VS 債權焦慮
故事開端,本是一場雙向奔赴的合作。2024年6月,制品公司租賃股份公司2000平方米的廠房,租期五年。股份公司免兩個月租金,制品公司為社區居民提供就業機會,合同字里行間透著“攜手共贏”的期許。
可剛過一個月,制品公司帶著滿心憧憬進場,卻遭遇經營寒流,資金鏈驟然緊張。從當年9月租期正式開啟,租金便開始拖欠。股份公司一次次上門催告,制品公司的承諾成了泡影,欠租像雪球般越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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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就到了今年4月,欠付的租金已達27萬余元。“這可是社區居民的集體資產,一分一厘都不能含糊!”股份公司急了,一紙訴狀將制品公司告上了深圳坪山法院,不僅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廠房、結清欠款,還申請了財產保全。而制品公司賬戶被凍,生產線因缺原材料瀕臨停工。
“賬戶一凍,連工人工資都發不出,這下可怎么辦啊!”老周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老姜也愁得心神不寧:“真把他們逼倒閉了,欠款找誰要?居民利益咋保障?”
一邊是中小企業的“生存危機”,一邊是集體企業的“債權焦慮”,兩家企業雙雙陷入困局。
破局
保集體,還是救企業?
承辦法官李旭春拿到案卷后反復翻閱,不斷思考著兩家企業的困境,心里漸漸有了答案:“一判了之容易,但企業倒了,債權空了,這不是司法該有的作為。”他決定,要在“保集體”與“救企業”之間,找出一條雙贏的出路。
第一次調解,現場氣氛凝重。老姜語氣強硬:“拖欠八個月,我們已經仁至義盡,集體資產不能白白受損!”老周則紅著眼眶坦言:“只要賬戶解封,我們馬上就能接單回款,租金一定還!”
李旭春沒有打斷雙方,而是靜靜傾聽,待雙方情緒稍緩,才緩緩開口:“大家坐在這里,都是想要解決問題。老姜要守護集體利益,老周想保住企業,其實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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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向老周釋法:“拖欠租金確實違約,但若繼續僵持,企業倒閉,得不償失。”再對老姜分析:“倘若對方經營不下去了,你們也可能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如給對方一個機會,讓債權慢慢落地。”法理清晰,情理動人,雙方緊繃的神經漸漸放松。
隨后,李旭春又“背對背”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制品公司遇困難,不是惡意拖欠;股份公司為社區負責,也無可厚非。”他指著廠房的照片勸說道:“這片廠房,既能給社區帶來收益,也能讓企業安身立命,只要找到平衡點,就能讓它重新發揮價值。”
一次次溝通,一遍遍調整方案,李旭春終于找到破解僵局的“金鑰匙”——以“解封”換“付款”,用“分期”保“權益”。他提出制品公司先支付首筆租金18萬元,股份公司同步申請解封;后續欠款分期支付,同時設置“逾期即一次性強制執行”的條款,既給制品公司留有“喘息期”,也給股份公司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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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保住債權,又留下活路,我同意!”老姜先點頭。老周也信誓旦旦保證:“只要賬戶解封,肯定說到做到!”雙方當場簽字確認。
穩局
協議落地的“長效保障”
調解協議簽完了,李旭春依然沒有停下腳步。為防止后續履約“掉鏈子”,李旭春還建立“每月回訪+主動提醒”機制,一邊督促制品公司籌備首筆款項,一邊提醒股份公司準備解封申請。
幾天后,18萬元租金準時匯入股份公司的賬戶,制品公司的賬戶順利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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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車間里重新運轉的機器,老周激動地給李旭春打電話:“太感謝了!我們企業有救了!”老姜也松了口氣:“首筆款到賬,后續分期也有保障,集體資產保住了!”
如今,李旭春仍在持續跟蹤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每一筆按時到賬的款項,都像是秋日里的暖陽,溫暖著兩家企業。
創新司法助企舉措,以更智慧、更溫暖的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為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強勁的司法動能。今年以來,坪山法院共審結涉企民商事案件5450件,民事調解撤訴率達六成。
來源:深圳中院 坪山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余淑嫻
采寫:劉 斌 杜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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