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手機,在新疆烏孫古道的亂石堆里沉睡3年,跨越5000公里后,最終在廣東惠州與主人重逢——這不是小說情節,而是真實發生的溫暖故事。近日,惠州女子縱貫(網名)收到小區物業消息時,還以為是玩笑:“您3年前在新疆丟過一部手機嗎?”直到看到照片里那部帶著紅色泥灰、殼子發黃的手機,她才確信,當年以為永遠消失在無人區的“旅行記憶載體”,真的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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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從2022年7月說起。當時縱貫和男友(現丈夫)、旅友一起挑戰新疆烏孫古道,這條以險峻著稱的徒步路線,藏著不少偏離主路的“野路”。那天他們走錯方向,闖入一片全是松動碎石的陡坡,男友把縱貫的手機放在石頭上準備拍照,沒成想走出去幾米回頭,手機就不見了——大概率是滑進了深不見底的石縫。
“我們蹲在亂石堆里找了一兩個小時,手指蹭得全是白灰,喊著手機名字都沒反應。”縱貫回憶,那片區域連徒步軌跡都沒有,相當于無人區,手機定位沒信號,最后只能帶著遺憾離開。回到惠州后,她注銷了手機卡,慢慢接受了“手機和里面的徒步照片、路線記錄永遠丟失”的事實,只把這事當成旅途里一段小小的失落插曲。
誰也沒想到,3年后的2025年7月,另一位徒步愛好者陳晵(網名),在同樣的烏孫古道碎石坡上,與這部手機意外相遇。當時陳晵正準備拍照記錄“艱難徒步”的場景,低頭就看見亂石間躺著個熟悉的物件——手機殼發黃,機身和殼子之間夾著紅色泥灰,像是被風沙打磨過很久。更讓他驚喜的是,手機掛繩上還拴著一張門禁卡,上面清晰印著“廣東惠州某小區”的字樣。
“一看就不是最近丟的,但有門禁卡就有線索。”陳晵當晚在徒步營地給手機充電,發現能開機卻有密碼,取出電話卡后又發現早已注銷。回到深圳后,他原本計劃找機會去惠州找朋友時順便打聽,但瑣事纏身一直沒能成行。直到10月,陳晵在惠州買了房,裝修完搬新家時偶然查看地圖——導航顯示,門禁卡上的小區,離他的新家只有4公里。
“當時覺得太巧了,像是注定要把這事完成。”11月15日下午,陳晵騎著電動車來到縱貫所在的小區,沒有貿然敲門,而是先找到物業說明情況。物業工作人員一看門禁卡信息,很快查到了縱貫的住戶登記,撥通電話時還特意發去手機照片確認。“我看到照片就懵了,那手機背面有個我貼的小貼紙,只有我知道!”縱貫說,電話里她報出手機型號、丟失時間和細節,雙方瞬間確認身份。
當晚,縱貫和丈夫特意約陳晵吃飯,三個同樣喜歡徒步的人,從新疆的碎石坡聊到惠州的生活,越聊越投機。“他說撿到手機時,還以為是丟了幾個月的,沒想到隔了3年。”縱貫笑著說,現在兩人成了朋友,還約好下次一起去短途徒步。而那部失而復得的手機,雖然系統有些卡頓,但里面存的2022年徒步照片,竟然還能正常查看——這成了最意外的“時光禮物”。
善意的鏈條:一張門禁卡,串聯起3年溫暖
這場跨越5000公里、耗時3年的歸還,藏著太多“剛剛好”的細節:如果手機沒拴門禁卡,陳晵就算撿到也無從下手;如果陳晵沒在惠州買房,不會發現“4公里”的巧合;如果物業沒有耐心核對信息,縱貫可能錯過這份驚喜。正如陳晵所說:“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是每個環節都有人愿意多走一步。”
從法律角度看,這也是一次“教科書式的拾金不昧”。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陳晵沒有將手機據為己有,反而主動留存線索、尋找失主,完全符合法律規定;而縱貫事后主動邀約吃飯表達感謝,也體現了對善意的尊重。對比近期個別“撿到手機索要高額報酬”“拒不歸還刷機變賣”的案例,這份不圖回報的堅持,更顯珍貴。
縱貫在社交平臺分享經歷后,不少網友留言感慨:“在快節奏的時代,還能有人為陌生人的一部舊手機費這么多心思,太暖了”“烏孫古道的風沒吹散善意,反而把兩個人的緣分吹到了惠州”。還有徒步愛好者調侃:“以后去烏孫古道丟東西,記得拴個帶地址的小物件!”
如今,那部手機被縱貫好好收在抽屜里,不再作為日常使用,卻成了特殊的紀念——它見證過新疆的壯麗風光,經歷過3年的無人區等待,更連接起兩個陌生人之間的信任與善意。正如縱貫所說:“原本以為是旅途的遺憾,沒想到變成了最溫暖的回憶。這讓我相信,不管多遠的距離、多久的時間,善意總能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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