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以下簡稱“債委會”)第十二次主席團會議召開,表決通過了《授權主席單位平安資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華夏幸福進行專項財務盡調的議案》。
議案授權平安聘請專業會計所去華夏幸福查賬,查賬費用不超過300萬元由華夏幸福支付。
表決獲得高票通過。表決結果通知顯示,債委會共收到成員票合計26票,代表債權本金敞口余額合計5011976.718285萬元,投同意的成員票超主席團全體成員票的二分之一,所代表的債權本金敞口余額超主席團全體成員本金敞口的三分之二。
2021年,華夏幸福成立債委會,債委會單位包括中國工商銀行、平安資管、中國農業銀行、渤海銀行、中信信托等。
債委會有兩個主席單位:工行和平安。
不過問題來了
1、公司股東有法定的查賬權利,公司董事也有。但是,債委會并沒有法定的對公司查賬的權力。
2、平安同時是華夏幸福的股東、也委派了董事,還是債委會主席單位,但是卻沒有以股東身份或董事身份發起查賬。
——選擇債委會發起查賬,是最沒有效果的一種查賬。
如果是抗議,那也是最顧大局的一種微弱抗議。
3、300萬的審計是個大工程,對目前的華夏幸福來說不是一筆小錢,估計是不肯給的。平安估計要先墊付了。
4、2021年債委會成立,現在馬上要2026年了,現在要查賬,意思是:
過去四(5)年都沒有查過賬?
還是認為
過去四年都是假賬?
5、最后一個個人的小小疑問:債委會不是一個法定機構,拿不到組織機構代碼,這公章是怎么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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