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蕭山一網友在蕭內網App發帖:
現在蕭山南片山里不知道怎么回事,都在興山上造墳,這下好了,有些老人就開始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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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網友說,自己家附近也有這情況,深有體會。有人表示尊重和理解,有人認為花錢費力不討好,還會產生家庭矛盾,且相關部門一直在整治。
網友@匿名:終于看到有人發這個了,我們村特別是我家附近已經被建的密密麻麻了,還有些人把墓穴越建越大,各種攀比。
網友@托盤:村里不都那樣,大家互相都熟悉,總得拿點東西比比,不是比這個就是比那個。
網友@簡單點不好嗎:確實,最后一步還要比。
網友@匿名:造的再好有什么用呢,三代后還有誰會維護?
網友@Lyon:做給活人看,勞民傷財。
網友@泛泛而舟:上蕭山么搶著建墳,下蕭山么搶著買公墓,人這一輩子逃不出一套房。
網友@鐵扇公主沒扇子:活著舍不得花,死了拼命扔。
網友@ssf:那真的是無語了,我們東片沒有山,都是公墓了,我還在想墓地也不買了,直接灑錢塘江吧,省得孩子每年來拜我,還要我保佑他們。
網友@云知意:都在偷偷造,小輩不同意老的還不干,然后造這個的一個就是好幾萬。
網友@怪咖:10多年前我爺爺奶奶還在的時候建好的墳頭都被拆除了,不讓建,建好還沒用的也要拆。
網友@小子想怎樣:去看看黃洞嶺山上的墳,都沒人祭請了,這幾年每次清明節上山都麻煩,上回跟我爸媽她們去,早上9點多上山到下午2點還沒找到墳。
為保護生態環境,深化移風易俗文明殯葬工作,近幾年,蕭山南片多個鎮都在持續整治違規私建墳墓,已有多座違建墳墓被查處拆除。
提醒大家:擅自修建墳墓為違法行為,切莫抱著僥幸心理,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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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杭州市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占用耕地、林地建墳,擴大墓穴占地面積或亂葬亂埋的,由民政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責令相關人員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平毀。
來源:蕭內網友、蕭山義橋、蕭山戴村、蕭山進化、蕭山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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