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送爽,陽光穿透林木在靜謐的林場灑下斑駁的光影。茂名高州市某村的300畝林地,終于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不久前,這里因一場集體資產糾紛牽動著全村人的心。如今隨著最后一輛清退貨車駛離,這場僵持許久的拉鋸戰,在法院護航下畫上圓滿句號,300畝林地終“歸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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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舍棄的十年心血
糾紛根源是一份到期的林地承包合同。
2013年,謝某與該村村委會簽訂協議,承包300畝林地。十年間,他投入十萬元資金,起早貪黑地栽苗、施肥、管護,從林業新手成長為熟稔每棵果樹的“林管家”。
然而2023年合同到期后,村委會經村民代表大會商議決定不再續包,要求謝某清退物資、返還林地并補繳拖欠租金,遭到謝某拒絕。無奈之下,村委會將其訴至高州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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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血汗不能白扔!我只是暫時周轉不開,不是故意欠租!”當執行法官第一次上門溝通,謝某紅著眼眶拍腿哭訴,十年的資金投入與情感羈絆讓他難以接受“離場”。
而村委會則堅持,合同到期收回是維護集體利益,若因為個人投入打破規則續包,既會引發村民不滿,也會留下管理隱患。
一邊是集體利益,另一邊是個人訴求,雙方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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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桌上的四次協商
執行法官深知,強制執行雖能快速收回土地,卻也可能激化矛盾。為此,高州法院啟動“法院+綜治”機制,聯合市綜治中心、鎮政府、司法所,搭建多方聯動協調網。
然而,調解之路一波三折。一個月時間里,調解小組接連開了四次協調會,一步步推進,一點點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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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協調會,濃烈火藥味撲面而來。村民代表老李一掌拍在桌上:“村里幾百號人等著租金落實,我們拖不起!”謝某聞言猛地起身,差點帶倒身后木椅:“十年血汗就換句‘到期收地’?今天不給個說法,我不走了!”沖突一觸即發,執行法官迅速隔開雙方,可直到散會,誰也不肯退讓半步。
第二次協調會,氣氛依然緊繃。鎮政府工作人員帶來的政策文件被謝某一把推開:“別拿這些糊弄我!我投的錢不能白扔!”綜治中心干部小陳耐心勸解:“政策是底線,我們不能越線,但可以在允許范圍內想辦法——比如和村里商量,看能否適當補償?”話音未落,村委會主任老楊立刻擺手:“絕對不行!集體資金是全體村民的,哪能隨便補償?這個先例一開,以后還怎么管理?”
會后,調解小組反復琢磨著:謝某最怕“投入打水漂”,村里最憂“集體利益受損”。或許,“給機會”比“給補償”更能破局?一個新的思路逐漸清晰——通過“三資”平臺公開招標,讓謝某參與競標。這樣既保障了集體資產處置公平,也給了謝某一個續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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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協調會上,執行法官提出了這一方案。村民代表議論紛紛:“招標太費時間了,不如直接執行。”謝某也皺眉嘀咕道:“不就是走形式?我去了也是白費功夫。”為打消疑慮,執行干警分發了幾份同類案例:“大家看,這個村的原承包人通過招標成功續包;那個村的新租金還漲了三成,村民分紅都多了。招標既能保公平、提收益,也給老謝留了機會。”這次,雙方態度明顯松動——謝某沒再拍桌,村支書老楊也沒反駁,只說“回去再商量”。
期間,執行法官做足了“功課”:他帶謝某參觀鎮“三資”平臺,現場觀摩招標流程,并與有經驗的農戶交流;還幫他算了一筆“明白賬”:繼續拖延,違約金累積,還可能影響其他項目資格;參與招標,無論結果,都能給十年投入一個“體面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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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所見所聞,讓謝某心中的“疙瘩”漸漸解開。最后一次協調會上,他終于點頭:“法官,我聽你的,這樣對雙方都公平。”見他松口,村支書也當即表態:“按法律和政策來,村里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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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沒中,但我心服口服!
“三資”平臺的招標工作如期推進。從發布公告、接受投標,到組織評標、公示結果,每個環節都嚴格遵循程序,公開透明。最終,謝某以微弱差距未能中標。
令人意外的是,第二天一早,執行法官就接到了謝某電話,聽筒那頭語氣平靜:“雖然沒中標,但我心服口服。您放心,這幾天我就安排人手清理、按時交地。”
11月的驗收日,執行法官抵達林場時,謝某正在指揮工人裝運著最后一批樹苗。“法官,這是最后一批了,很快就能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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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順利完成。謝某的臉上不見陰霾,反而一片釋然:“以前是我鉆了牛角尖,光想著自己投入打水漂,沒顧上村里的難處。現在租金結清了,心里也踏實了。”
執行法官接過他遞來的繳費憑證,仔細核對后收進案卷,欣慰地說道:“老謝,你不只守住了自己的信譽,也給全村做了個好榜樣。”
夕陽西下,執行團隊踏著余暉離去,腳步比來時輕快了許多。在司法護航下,這片重歸寧靜的300畝林地,正重新積蓄著生機,也為村子的明天鋪開了新的希望。
今年以來,茂名高州法院積極推進“法院+綜治”聯動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部門協同、基層共建的社會治理“大效能”,雙向發力破解執行難,全面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做實案結事了。截至10月,共執結案件805件,同比增長18.65%,執行到位標的額超5億元,審限內結案率超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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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 茂名高州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張 揚 黃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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