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網
近日,多地發布購房補貼政策。
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發布購房補貼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在規定時間購買商品住宅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的購房補貼;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1.5%的購房補貼;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首套房和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商品住宅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5%的購房補貼。購買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補貼金額最高均不超過3萬元,共設置1000萬元補貼金額。
1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發布購房補助,其中提出,對符合條件的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給予每套3萬元購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購買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按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補助。
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杭州、武漢等約100市、區加大購房補貼力度。9月以來,杭州、武漢、重慶、義烏、東莞等約30市、區加大購房補貼力度,其中杭州對規定期間內購買參與項目新建商品住宅的活動對象每套發放10萬元消費券,合肥新站高新區將購房補貼政策延期一年,其中明確對在新站高新區范圍內新購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按房屋總價的2%給予購房補貼,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10萬元。
中指研究院認為,發放補貼力度較大,有助于降低購房成本,帶動符合條件的購房者需求釋放。
鄂爾多斯東勝區發購房補貼
11月26日,據“東勝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發布購房補貼實施方案,實施時間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據方案,補貼對象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品房并在實施期間新簽訂商品房網簽合同、交納購房款的購房人。
補貼標準為:網簽合同時間在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購買商品住宅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的購房補貼;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1.5%的購房補貼;組織人社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首套房和二孩及以上(2016年1月1日后出生)家庭購買商品住宅的,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5%的購房補貼。購買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補貼金額最高均不超過3萬元。
對于可享受購房補貼的房源,方案提出,房地產企業自愿報名參與,需為東勝區范圍內五證齊全且具備網簽條件的未售房源,并須配套制定相應優惠政策,且配合執行本補貼政策。經審核符合上述條件,即可納入“房運置業房產超市”小程序房源。除新辦理預銷售許可證的項目外,房源增補截至2025年11月30日,過后不再受理。
對于資金來源和管理,方案指出,共設置1000萬元補貼金額,按照“總額控制、先購先得、補完為止”的原則,根據購房人提交申請的先后順序審核發放。
杭州余杭區發布購房優惠政策
11月20日,據“余杭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杭州市余杭區住建局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消費的通知》提出,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市場消費活力,結合相關要求和余杭區實際,現將促進房地產市場消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支持住宅消費。鼓勵相關房地產項目積極讓利促銷,滿足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間,對實施讓利促銷的項目(以備案清單為準),按照每套3萬元的金額,在辦理所購新建商品住宅不動產權證后,給予購買相應項目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家庭補助。不與2025年10月27日發布的“購房+消費券”活動疊加享受。
二是鼓勵非住宅消費。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在全區范圍內購買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業等單位及個人,在辦理所購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動產權證后,按照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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