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吳森)網約車訂單改為“私單”,看似乘客能省點錢,司機能多收一點錢,一旦出事,網約車司機面臨巨額賠償。
近日,濟南市平陰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認定交易轉為線下,網約車司機需對乘客安全負全責,判決張師傅賠償乘客李某全部損失共計60余萬元。
2024年8月,乘客李某通過網約車平臺成功預約張師傅的車。在平臺派單后,李某與網約車司機張師傅取得聯系,雙方協商由李某取消平臺訂單后改為個人線下交易,由此經平臺訂單參保的駕乘人員意外險亦被取消。
行駛途中,張師傅駕駛車輛與道路左側反光防撞桶的水泥護欄相撞,乘客李某和張師傅都受了傷,車輛和防撞設施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張師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李某無事故責任。后因賠償問題,李某將張師傅訴至法院,要求張師傅支付其各項損失共計6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張師傅通過網絡平臺從事運輸服務,其作為駕駛員對車輛行駛和車上人員負有安全保障責任義務。訴訟中雙方雖對由誰提議取消平臺訂單存有爭議,但雙方協商一致改為線下交易并實際履行并不影響雙方運輸合同關系的成立,交易方式的改變亦不能減輕駕駛員的安全保障義務。另,案涉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張師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李某無責任。綜上,法院判決張某應對李某的各項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判決作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由于現在網約車單價低,有些師傅還是會鋌而走險走”線下交易“,如果出事了,風險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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