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1月28日零時
成都將啟動
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11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根據省級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空氣質量聯合會商意見,預計11月28日起,盆地大部氣象條件轉差,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部分城市有顆粒物輕度至中度污染風險。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和聯防聯控的要求,以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相關規定,成都市決定于11月28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此次預警期間,四川盆地有受源自蒙古國西南部的沙塵氣團傳輸影響風險,川東北及成都平原偏北城市可能出現PM10小時輕度至中度污染。后續冷空氣強度及路徑存在不確定性。
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建議: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應采取防護措施。建議暫停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建議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部門協調中小學校、幼兒園取消戶外活動。
4、衛生健康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力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倡議: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車等方式出行,減少燃油(氣)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怠速運行時間。
2、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強宗教場所內部祭祀活動管理,倡導寺廟宮觀減少露天焚燒香蠟紙錢等易產生煙塵的活動。
3、在本預案強制性減排措施以外的領域,倡導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另外
11月28日零時起
限行時間將調整為
工作日的6:00至22:00
詳情如下
11月28日零時起
成都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根據省級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空氣質量聯合會商意見,預計2025年11月28日起,盆地大部氣象條件轉差,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部分城市有顆粒物輕度至中度污染風險。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和聯防聯控的要求,以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相關規定,我市決定于2025年11月28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重污染天氣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5年11月28日零時起我市將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全域(以下稱為重點管理區),以及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城市建成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農村新型社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以下稱為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內道路全天禁止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采用集裝箱式密閉運輸的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二、重點管理區、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全天禁止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初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國三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特殊車輛除外)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
四、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區域道路,實行汽車尾號限行,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汽車)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即:星期一限尾號“1”和“6”;星期二限尾號“2”和“7”;星期三限尾號“3”和“8”;星期四限尾號“4”和“9”;星期五限尾號“5”和“0”。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五、特殊車輛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環境監測、執法及督查車輛,城市管理執法車輛,執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二)新能源車、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車(網約車除外)、校車、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醫療廢物轉運車、運鈔車、持C5駕駛證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四)持《三綠工程證》拉運鮮活農副產品的車輛和持《早餐配送證》《城區園林綠化專用證》的車輛;
(五)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在采取重污染天氣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七、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管理。對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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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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