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找村部,辦事問村委”,村委會是咱農民最常打交道的地方。全國鄉村振興調研中心告訴大家好消息來了!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實施,村干部權力被關進“籠子”,咱的腰桿更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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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族村”行不通了,近親不能同當村干部
新法明確規定,村委會成員實行近親屬回避,近親不能同時在村委會任職,連村務監督崗都不能沾邊。不少地方還把三代旁系血親、姻親都納入回避范圍,徹底打破“父子兵”“夫妻檔”的家族壟斷,辦事更公平。
二、“自治”不是擋箭牌,監督力量來撐腰
以前有人拿“村民自治”當借口侵害咱權益?現在不行了!新法強化了紀檢監察、鄉鎮政府的監督職責,村委會的事要公開透明,還能用手機查村務,咱隨時能監督。
三、亂辦事要擔責,違法就得受懲罰
土地流轉、征地拆遷這些大事,村委會再敢越權亂來,就要擔責了!新法明確,村干部若在重大事項中貪腐違紀,不僅要丟官賠錢,嚴重的還會坐牢。這可不是說著玩的!
新法還規定,村委會里必須有婦女成員,保障女性話語權。這新法規是不是說到咱心坎里了?你覺得村里哪些事最該用新法管一管?評論區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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