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固陽縣人民法院遇到一對“特殊”的被告——王某患心腎疾病、妻子麻某行動不便,二人因無力償還7.9萬元農貸被訴。固陽縣人民法院以“代表委員調解月”為契機,邀請兩名政協委員介入,采用“現場+線上”模式化解糾紛,既保銀行債權,也解農戶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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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院精準施策 啟動聯動調解

被告王某、麻某夫妻二人是固陽縣金山鎮某村農民。2022年,夫妻二人共同向原告內蒙古某商業銀行借款7.9萬元用于農牧業生產經營。此后,王某罹患心臟及腎臟疾病,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貸款未能按期償還,銀行多次催收無果后訴至固陽縣人民法院。
固陽縣人民法院考慮到借款人的特殊困境,為減少當事人訴累、降低訴訟成本,在征得雙方同意后,將案件委派至縣綜治中心先行調解,并第一時間邀請政協委員參與。
02
委員全程參與 創新調解模式

調解當日下午3時,王某按約抵達縣綜治中心,但其配偶麻某因病行動不便無法到場。為確保調解順利推進,法院調解員與政協委員迅速調整方案,確定“原告+王某現場參與、麻某線上連線”的調解模式,打破空間限制,保障當事人權利。
調解過程中,法院調解員精準釋明金融借款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及違約后果,清晰梳理案件事實與雙方訴求;政協委員以第三方視角介入,充分發揮聯系群眾的優勢,耐心傾聽雙方難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引導換位思考。雙方充分溝通后,銀行同意給予合理還款寬限期,王某、麻某承諾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
03
司法確認護航 筑牢履行保障

調解協議達成后,固陽縣人民法院及時為當事人辦理司法確認手續,既避免了后續訴訟風險,又為當事人節省了時間成本。
法院搭建平臺、委員全程參與的協作模式,既提升了調解工作的公信力與成功率,又推動矛盾糾紛在訴訟前端柔性化解,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下一步,固陽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與代表委員的溝通協作,不斷完善聯動解紛工作機制,創新調解方式方法,以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務,為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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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立案庭 張悅
簽發:張國強
編輯:固法融媒體工作室
審核:朱麗娜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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