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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尋美南部(原南部傳媒)推送
@鏟屎官們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這次修訂專門給養犬劃了“紅線”
從今往后養犬不再是私事
而是關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題”
違規養犬
輕則罰款,重則拘留!
新法前瞻:養犬相關法律原文及解讀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對養犬行為的約束作出明確規定,相關條款原文及適用場景提前了解:
一、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法律原文: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適用場景:犬只深夜持續吠叫、在樓道隨地便溺產生異味擾民、放任犬只追逐路人恐嚇他人等。
二、違規飼養危險動物
法律原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適用場景:在重點管理區域飼養藏獒、比特犬等當地明令禁養的烈性犬/大型犬,或飼養危險動物后未做好隔離,導致傷人。
三、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動物傷人
法律原文: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適用場景:遛犬不牽繩、未給大型犬佩戴嘴套,導致犬只咬傷、抓傷路人;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導盲犬)引發沖突致他人受傷。
四、驅使動物傷害他人
法律原文: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注:第五十一條為“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相關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適用場景:故意驅使犬只攻擊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按故意傷害相關條款從重處罰。
若發現身邊有違規養犬行為,可撥打110舉報。
養犬人須知
從“道德自律”到“法律義務”的五大轉變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施行,標志著養犬行為從“道德倡導”全面轉向“法律約束”,養犬人需要主動適應五大轉變,避免觸碰法律紅線:
1. 責任認知轉變:遛狗不拴繩不再是“個人習慣”或“素質問題”,而是明確的違法行為,一旦引發后果需承擔法律責任,養犬人必須樹立“牽繩即責任”的意識;(遛犬時使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繩,遇老人、小孩、孕婦主動避讓)
2. 行為規范轉變:出戶“三件套”(犬繩、犬牌、清潔袋)成為法律要求,攜犬乘電梯需佩戴嘴套或裝入犬籠,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等特殊人群,這些細節將納入執法檢查范疇;
3. 犬只管理轉變:需提前確認飼養犬只是否屬于當地烈性犬名錄,及時為犬只辦理免疫接種和養犬登記,未免疫、未登記的犬只可能面臨沒收處罰;
4. 糾紛處理轉變:若犬只意外傷人,需第一時間配合救治、承擔賠償責任,切勿逃避或推諉,否則將面臨加重處罰;
5. 權利邊界轉變:養犬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權利為前提,不得放任犬只吠叫擾民、不得攜犬進入學校、醫院、商場等禁入場所(導盲犬等工作犬除外),否則將依法受到處罰。
文明養犬
是文明社會的體現
也是每個養犬人的
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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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要牽繩
狗便要清理
不養烈性犬
希望愛狗人士們
都能依法養犬,文明養犬
讓我們共同營造
文明、和諧、安全的人居環境!
來源:和美瑤城、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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