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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為騙拆遷補助與男友姐姐假結婚”一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澎湃新聞報道,該男子通過婚姻登記獲取安置利益,卻在事故身亡后引發遺產糾紛,其家屬以婚姻關系無效為由提起訴訟,而原一、二審法院均認定婚姻有效。目前,男子母親代理律師表示將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針對這一熱點法律問題,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品宣部專訪了本所主任朱現領律師,請他從法律角度深入解析“假結婚”行為的效力認定、司法實踐中的爭議焦點以及公民應如何正確理解婚姻制度的法律意義。
一、婚姻效力認定
根據相關報道,該男子與男友姐姐在婚姻登記過程中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且不屬于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或可撤銷情形(脅迫)。表面看來,法院認定婚姻有效似乎于法有據。
“然而,婚姻的效力不僅取決于形式要件,更關鍵在于雙方是否具有真實的結婚意思表示。”朱現領主任在采訪中指出,“本案中,大量聊天記錄、轉賬信息及行為軌跡顯示,雙方登記結婚的唯一目的是獲取拆遷安置利益,并無共同生活、組建家庭的真實意愿。這種‘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行為,恰恰是《民法典》總則編重點規制的對象。”
朱現領進一步分析道,《民法典》第146條明確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婚姻作為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同樣受總則編普遍規則的約束。“當事人以虛假意思表示締結婚姻,且其真實目的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時,該婚姻關系是否有效,不能僅憑登記形式簡單認定,而應深入探究行為本質。”
公序良俗原則:法律底線不容挑戰
除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外,本案另一個爭議焦點在于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原則。朱現領主任強調,《民法典》第153條明確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公序良俗作為民法基本原則,體現著社會公共利益和道德倫理的底線。
“以欺詐手段獲取拆遷利益,不僅損害國家財產分配秩序,更褻瀆了婚姻制度的嚴肅性。”朱現領表示,“婚姻的本質是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身份契約,而當其被異化為謀取利益的工具時,不僅背離立法本意,更對社會誠信體系造成沖擊。”
他特別指出,本案中當事人登記結婚當天即往返兩地、未辦酒席、未通知親友、事后未共同生活等行為模式,與其說是婚姻,不如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交易”。“當婚姻成為明碼標價的利益籌碼時,司法應當勇于對形式合法但實質違法的行為說‘不’。”
從“形式審查”到“實質判斷”:司法如何識別“虛假婚姻”?
要有效遏制“假結婚”現象,朱現領主任認為關鍵在于推動婚姻效力審查從“形式化”向“實質化”轉變。司法機關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不應僅停留在婚姻登記的表面合規性,而應建立多維度綜合評估機制。
“首先,應當重點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真實結婚意愿’。”朱現領分析道,“例如,雙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的事實基礎?是否履行夫妻權利義務?婚姻締結過程是否符合常理?本案中,聊天記錄明確顯示‘這就多給50平方米,完事趕緊辦離婚手續’,這種赤裸裸的利益表述,與其說是婚姻承諾,不如說是商業合作。”
其次,需要綜合評估婚姻目的與手段的正當性。“如果婚姻的唯一目的是獲取政策利益,且手段明顯違背誠信原則,即便形式合規,也應認定其效力存在瑕疵。”朱現領強調,“法律保護合法婚姻,但絕不意味著對任何戴著婚姻面具的違法行為都予以認可。”
最后,應當強化對“證據鏈”的整體把握。“轉賬記錄、聊天內容、行為軌跡等間接證據,往往比婚姻登記這一單一形式更能反映真實情況。”朱現領補充道,“司法機關應當通過證據綜合判斷,避免陷入‘唯登記論’的機械司法。”
制度反思:如何防止婚姻制度被異化?
面對“假結婚”等新型規避政策現象,除了個案中的審慎裁量,朱現領主任認為更需要從制度層面進行系統優化。
他建議強化婚姻登記機關的實質審查義務。“當前婚姻登記多以形式審查為主,對當事人真實意愿的探究不足。未來可考慮建立宣誓承諾、單獨問詢等機制,加大對異常婚姻的識別力度。”
同時,應完善政策執行中的審核機制。“對于通過婚姻獲取重大利益的情形,政策執行部門應當建立更嚴格的實質審核程序,通過背景調查、鄰里走訪等方式,核實婚姻的真實性。”
朱現領還指出,司法機關應當加強對“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和“違背公序良俗”行為的認定勇氣。“當證據充分顯示婚姻的虛假性時,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無效,并通過典型案例向社會傳遞‘司法不容投機’的明確信號。”
法律權威在于價值引領,制度善意不容濫用
“婚姻制度的價值不僅在于穩定社會關系,更在于守護倫理底線。”朱現領主任在采訪最后表示,“當婚姻被異化為利益工具時,司法應當成為制度底線的守護者。”
他強調,面對形式合法但實質違法的行為,司法實踐不能墨守成規,而應通過法律原則的靈活適用,實現個案正義。“《民法典》總則編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普遍規制,正是為了填補特別法的漏洞,維護法律體系的完整性。”
“每一起熱點案件的背后,都是法律原則與現實困境的碰撞;每一次法律邊界的厘清,都是法治進步的階梯。”朱現領說,“唯有在形式審查與實質正義之間找到平衡,才能讓婚姻制度回歸本質,讓法律真正成為社會誠信的守護者。”
通過典型案例的解析,我們旨在幫助公眾增強法律意識,明晰權利義務。在復雜的法律環境中,既要謹慎評估自身行為,也要勇于依法維權。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將繼續關注熱點法律事件,為公眾提供專業的法律解讀和維權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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