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省生態環境廳召開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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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
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處長廖兵,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副處長呂旭華,九江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桂彬,省生態環境應急調查中心副主任夏黎莉,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四級調研員羅木根出席發布會并答記者問。省生態環境廳宣傳教育與對外合作處副處長郭聯發主持新聞發布會。
下面進入提問環節。
記者:我省已經出臺《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建設指南(試行)》,請介紹一下其主要情況?
呂旭華: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我主要從編制思路、主要內容、亮點與特色三方面來介紹。
(一)編制思路。一是堅持“三原則”引領,剛性約束與柔性創新并重。堅持“落實制度、提質增效”“科學合規、創新驅動”“因地制宜、協同共建”三大原則,確保修復基地建設既合規規范,又富有活力。二是堅持“三維度”統籌,空間、要素、機制全覆蓋。構建“空間布局—要素協同—機制創新”三維統籌框架,涵蓋從設立(選址、設立)到建設(類型、功能、命名)、運行監督(運行、指導、監督)、保障機制(組織、政策、資金)等全鏈條內容,形成閉環體系。
(二)主要內容。指南共9個章節,涵蓋適用范圍、建設原則、建設條件、建設類型與功能設置、命名與標識、設立程序、運行監督、保障機制與附則。一是關于主體與分類:明確了“誰能建”“怎么建”。明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組織等可申請作為建設主體;提出六大建設類型,全面覆蓋全省典型生態損害情形,體現區域生態特征與治理重點。二是關于運行與監督:構建“三位一體”保障體系。建立“主管部門指導+建設單位主責+第三方參與”的運行機制;明確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分工與監督指導職責。三是關于保障與激勵:破解“錢從哪來”“利從何得”。鼓勵地方探索建立替代修復資金統籌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修復投資,創新“修復+經營”融合發展模式,推動生態價值向經濟價值轉化。
(三)亮點與特色。一是系統提出六類建設類型,精準適配生態損害情形,即:環境污染修復、農業與漁業生態修復、林業與生物多樣性修復、水生態修復、土地與地質環境修復、綜合修復,覆蓋各類損害情形。二是明確功能分區,提升科普與公眾參與水平。在傳統修復區基礎上,增設宣傳、評估與公眾互動區,強化生態文明教育與社會參與機制建設,推動生態文明教育與公眾參與。三是推進探索勞務代償、碳中和、鄉村振興融合、生態產品價值轉化、修復指標交易等制度創新,服務“雙碳”戰略和綠色發展大局。四是統一命名標識,增強公開透明。規范命名格式和標識系統,實現信息公開、項目展示與公眾監督一體化提升。五是部門聯動指導,推動系統協同治理。指南明確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分類指導責任,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與運維服務協同發力,推動修復項目精準落地。(徐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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