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是2025年11月通過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新增的規定。該制度依據該法第136條設立,明確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公開。
封存范圍覆蓋吸毒、賣淫嫖娼、偷竊和搶奪少量財物等所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記錄仍留存于公安系統,國家機關可因辦案、政審等法定事由查詢。依法查詢單位須保密,公務員、軍警等敏感崗位從業限制不變,違法再犯者從重處罰。
其立法初衷是避免"一次違法終身污名化",為情節輕微且悔改者提供回歸社會的緩沖機制。
《治安管理處罰法》最終修訂版已將一審稿中規定的“對違反治安管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修改為上文所引內容。
這意味著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其治安違法記錄未來都將徹底封存,未經有權機關并依照法定程序,這些記錄就不會再被隨意披露和查詢。
違法記錄封存最終入法,是此次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的一大進步。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對吸毒人員的影響:不網上公開、不數據共享。據國家統計局網站公布的數據,2023年公安機關查處的治安案件數量累計788.1萬件;2019年—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每年查處的治安案件在800萬件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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