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科技金融視作促進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這篇文章,引導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各地區、各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促使金融資本正確地流向科技創新的前沿領域以及重要領域。截至今年6月末,全國科技貸款余額超44萬億元,同比增長12.5%;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約6000億元,科技金融在支持創新型企業成長、促進產業轉型中作用突出。但也要看到我國科技金融體系仍然存在著融資結構單一、創投活力不足、長期資金占比低的問題。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創新,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協同的科技金融新格局,加快科技金融產業良性循環,為實現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強提供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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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經視覺
厘清科技金融“主攻方向”
推進科技金融體系建設的第一項任務是厘清服務對象、準確界定功能。科技金融不是“給科技送錢”,而是用資本的力量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要針對科技創業金融和科技公司金融這兩個重點領域來設計分級服務,形成貫通各個環節、運轉順暢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積極發展科技創業金融。科技型創業企業處于高風險、高不確定性的早期發展階段,資金需求大、商業化周期長。應加大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長期資本,充分釋放政府資金激發社會資本的倍增效應。通過無償資助、股權投資、貼息貸款等方式為早期的科技型企業提供關鍵的啟動資金,使創新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重點支持“專精特新”“硬科技”等領域,培育一批掌握原創技術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是完善科技公司金融。對已具備穩定經營和現金流的科技公司,充分發揮市場化金融工具的作用,加強信貸、債券、保險、并購等融資渠道的支撐。鼓勵商業銀行開發出專門面向科技型企業的信貸產品,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科技保險體系,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政府應當集中力量支持市場最難以觸及的創業端,利用市場力量來主導成長端,形成政府搭臺、資本唱戲、市場接力的良性互動格局。
三是優化政策協同體系。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財政、金融、科技三項政策協同發力,強化政策統籌,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打通創新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完善財政獎補、創投引導、風險分擔等政策工具結合成分階段、分層次的支持鏈條,推動金融機構、科技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創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打造全方位金融供給系統,為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加精準、持久的資金支持。
注入科技創新“金融活水”
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歷程就是資本結構不斷演化的過程。從企業全生命周期出發,構建以股權、債權、中介服務為主的資本閉環,打通科技創新從初創到成熟的資金鏈條,為科技成果轉化注入金融活水。
一是加快股權融資體系建設,發揮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的“前端引燃”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硬科技”“專精特新”等戰略性新興領域。推動政府引導基金向投早、投小、投長期的方向傾斜,重點支持早期科技創新項目,建立多層次股權投資體系。完善創投退出機制,暢通企業上市、并購、二手基金等多元出口渠道,提高創投資本循環效率。
二是加強投貸聯動和知識產權金融。商業銀行要探索股權債權一體化金融服務模式,創建與科技企業特征匹配的授信評價體系。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完善質押登記、風險補償和再擔保機制。支持保險機構、擔保公司參與科技企業風險分擔,豐富科技保險產品體系,形成投貸保協同的金融支撐格局,增強科技型企業“敢貸、能貸、愿貸”的信心。
三是健全中介服務支撐體系。健全知識產權評估、技術審查、法律會計、擔保保險等專業機構網絡,促進技術成果由無形資產轉化為可定價信用。支持建設科技成果評價數據庫、信用信息平臺,促進金融機構與科技部門信息共享,提高融資決策的科學性、可獲得性。完善中介服務體系,為科技創新提供可持續、可量化、可信賴的金融支撐環境。
破除科技金融創新制度梗阻
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制度供給做支撐。目前,我國在財政投入、基金運作、稅收政策、退出機制等方面還存在體制性障礙,阻礙了創新資本鏈條的高效運轉。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關鍵環節,采取分類管理、精準改革的方法,打通科技金融體系的“任督二脈”,給創新資本的高效循環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財政支持方式。財政資金既要“有為”也要“有度”。對那些具備戰略性但尚無市場回報的早期科技項目,應該繼續給予必要的無償資助與包容性審計,避免出現項目未跑便缺氧的情況;對有市場前景的創新主體,可以通過貼息、讓利等方式,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優化財政投入結構,建立直接資助、引導基金、貼息補助的綁定機制,提高財政資金的放大倍數和精確度。
二是放大部分天使投資效應。天使投資是科技創業金融的“星星之火”。支持建立天使投資人聯盟和公益性撮合平臺,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信息共享、聯合投資、經驗交流等服務。堅持平臺公益化、決策個體化的原則,防止基金化運作導致投資周期縮短、風險偏好上升。通過財政補貼、場地支持、活動經費的資助,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加入早期創新領域。
三是推動引導基金分類管理。政策性引導基金與商業性母基金在目標、機制和約束上要各自為政。政策性引導基金要做到“讓利于民、優中選優”,體現公共性和示范性;商業性母基金要實行市場化運作、業績導向,加強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分類管理有利于優化資本配置結構,引導更多的資金流向早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四是拓寬長期資金來源。積極引導保險資金、養老金等長期資本進入創投領域,放寬投資標的限制,完善全生命周期考核機制。建立地方股息補貼基金,對持有時間長且表現優秀的創投機構進行獎勵。支持保險機構從組合視角出發參與創業投資,形成提供長期穩定資金的“耐心資本”供給體系,為科技創新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撐。
五是完善退出機制和稅收政策。健全注冊制上市通道,推進并購、二手基金市場發展,形成多元化退出格局。加快創投稅制改革,確立基金和投資者層面稅負中性的原則,簡化稅收征管程序,避免重復征稅、稅負不對稱。要讓稅收政策真正產生“直達凈收益”的激勵作用,提高創投機構持續投資科技創新的信心。
夯實科技金融“慢錢土壤”生態
科技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既依靠公開資本市場的高效流通,又不能缺少非公開市場的穩健支撐。要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場外交易平臺、并購與二手份額市場的作用,培育兼具“慢錢”特性和“穩價”優勢的金融生態,為科技型企業持續發展提供肥沃的土壤。
一是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引導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建設科技型企業專板,完善掛牌、轉讓、信息披露等基礎制度,提高市場的規范性、透明度。鼓勵創投機構、產業資本和地方金融機構深度參與,產生區域科技金融集聚效應。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域市場與全國股轉系統對接,探索跨區域股權登記和轉讓機制,拓寬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和退出渠道。
二是培育并購和二手基金市場,完善并購交易規則,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并購整合創新資源,吸收創業成果,形成產業協同效應。推進二手基金市場建設,為存量股權和基金份額提供流轉平臺,激活沉淀資本。設立政策性二手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接盤優質項目,實現創投資本循環再生,提升創投行業整體流動性以及抗風險能力。
三是強化金融基礎設施支撐,加快建設統一的科技型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推動政府數據中臺、金融機構風控系統、創投數據庫互聯互通。運用可解釋人工智能技術,建立以知識資產和信用數據為結合點的風險評估體系,提高科技型企業融資的可得性和精準度。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級、價值評估和數據服務,為非公開市場健康運轉提供數據基礎以及制度保證。
(上海大學上海科技金融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陸岷峰;本文第二作者為蘇商銀行金融科技實驗室高級研究員 施志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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