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的全職媽媽,瞞著打工養家的丈夫,5個月內偷偷打賞男主播17萬,甚至借網貸給對方買戒指、褲子、藥品。丈夫發現后,通過外賣地址找到男主播,怒懟對方“你不是喜歡她嗎?我給你送來了!”。面對退款訴求,主播公司甩鍋“走法律途徑”。
一、晴天霹靂!打工丈夫發現妻子17萬打賞男主播
吳先生和妻子結婚十年,有兩個孩子,家里的經濟來源全靠他在外打工。為了讓妻子安心帶娃,吳先生從沒過問過家里的財務細節,可前段時間,一個偶然的發現,讓這個原本平靜的家庭徹底炸了鍋。
那天吳先生下班回家,無意間看到妻子正拿著手機,對著一個男團直播的屏幕瘋狂點愛心,眼神里的癡迷讓他心里咯噔一下。“你這是在干嘛?”吳先生追問,妻子瞬間慌了神,支支吾吾說不出話。在吳先生的反復逼問下,妻子才坦白,她不僅經常看這個男主播直播,還加了對方微信,每天都聊天,而且為了怕被發現,所有聊天記錄都刪得干干凈凈。
更讓吳先生崩潰的是,妻子說的“偶爾看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查了家里的銀行卡流水和網貸賬單,發現短短5個月里,妻子竟然給這個男主播打賞了17萬多!除了直播間的禮物,妻子還私下給男主播點外賣、買戒指、買藥、買褲子鞋子,簡直把對方當成了“心上人”來寵。
“他就唱個歌跳個舞,說幾句‘姐姐辛苦了’,把你捧得跟尊貴似的,你就這么心甘情愿花錢?”吳先生又氣又痛,“你有老公,有兩個孩子,有完整的家,你到底看上他啥了?”面對丈夫的質問,妻子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當被問到“后不后悔”時,她才默默點了點頭。
吳先生后來才知道,家里本來就已經負債幾十萬,妻子打賞的這17萬,全是她偷偷借的網貸!這一下,家里的經濟徹底陷入了絕境。
![]()
二、怒找上門!丈夫當場對峙,主播全程“裝啞巴”
越想越氣的吳先生,不甘心自己的血汗錢就這么被揮霍,他翻遍了妻子的手機,終于從外賣訂單里找到了男主播的地址。當天下午,吳先生帶著記者和妻子,直接找到了男主播的公司。
當手機屏幕里那個巧舌如簧、甜言蜜語的男主播,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時,吳先生的妻子依舊一言不發,眼神躲閃,不敢直視對方。而男主播看到這陣仗,也沒了直播間里的瀟灑,全程緊繃著臉。
“我問你,你和我老婆到底是什么關系?”吳先生質問道,“你知道她有家庭、有兩個孩子嗎?”面對這些關鍵問題,男主播卻像個悶葫蘆,一口咬定“拒絕回答”。
看著對方這幅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吳先生再也忍不住了,情緒激動地喊道:“你不是喜歡她嗎?不是說要跟她在一起嗎?今天我把她給你送來了!你倒是說話啊!”
一旁的主播公司工作人員趕緊打圓場,解釋說:“我們平臺是開放的,誰愿意來打賞我們控制不了,主播下播后的私人行為,我們會核實處理。至于你說的退款,建議你走法律途徑。”這番話徹底激怒了吳先生:“你們主播誘導我老婆私下聯系,喊她幫忙打公會賽、打PK,現在出了事就甩鍋?這錢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必須退!”
事件曝光后,網友們炸開了鍋,觀點兩極分化:
- 憤怒派網友:“這男主播就是PUA高手!明知道對方有家庭還吊著,就是為了騙錢!必須嚴懲!”
- 惋惜派網友:“全職媽媽可能太孤獨了,被幾句甜言蜜語就沖昏了頭,可也不能借網貸打賞啊,太糊涂了!”
- 理性派網友:“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一個人能隨便造的,這17萬必須退!主播公司不能一推了之!”
- 共情派網友:“吳先生太慘了,辛辛苦苦打工養家,結果被老婆背地里坑慘了,換誰都得氣炸!”
三、法律解讀!這17萬能不能要回來?律師說清楚了
主播公司讓吳先生“走法律途徑”,那這筆錢到底能不能要回來?婚內一方偷偷打賞主播,到底算不算違法?
首先,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權。《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吳先生的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擅自將17萬夫妻共同財產用于打賞主播,而且這筆錢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明顯超出了“家事代理權”的范圍,屬于無權處分行為。吳先生作為財產共有人,有權要求主播和平臺返還屬于自己的那一半財產。
其次,關于主播的誘導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男主播明知吳先生的妻子有家庭,還通過私下聊天、甜言蜜語、承諾“喜歡”等方式,誘導她大額打賞、贈送禮物,甚至存在不正當關系,那么這種誘導行為可能構成欺詐或不當得利,吳先生不僅可以要求全額退款,還可以追究主播的民事責任。但如果主播沒有主動誘導,只是正常直播,那么吳先生只能主張返還屬于自己的一半財產。
另外,關于網貸的償還問題。吳先生的妻子借網貸打賞主播,這筆債務并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據《民法典》第1064條,屬于個人債務,應當由妻子個人償還,吳先生沒有共同償還的義務。
這里也給大家提個醒: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第一時間保留證據——比如打賞記錄、聊天截圖、轉賬憑證、主播誘導打賞的視頻等,然后可以先和平臺、主播協商退款;如果協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財產。同時,夫妻之間也要加強溝通,定期公開財務狀況,避免類似的“財產危機”。
結論:情感空虛不是揮霍的借口,監管不能讓“誘導打賞”鉆空子
這件事里,吳先生的妻子固然有錯,被虛擬的“情感關懷”沖昏了頭,不惜借網貸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傷害了家庭;但男主播和平臺也難辭其咎,明知對方是全職媽媽,還通過私下聯系、甜言蜜語的方式誘導大額消費,這種“擦邊球”行為,本質上就是利用他人的情感空虛謀利。
而主播公司“走法律途徑”的甩鍋態度,更讓人心寒。平臺作為監管方,不僅要規范主播的直播行為,更要對主播的私下互動進行約束,不能任由他們誘導粉絲大額打賞,尤其是針對已婚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
最后想問大家:你覺得吳先生能成功要回這17萬嗎?如果你的家人偷偷大額打賞主播,你會選擇原諒還是離婚?對于主播誘導已婚人士打賞的行為,應該如何加強監管?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