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三產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行業,一些知識掌握在勞動者手中,對于很多企業來說,由于成本的原因,是不太可能一崗多人的,通常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如果某個員工突然不打招呼就離職,往往項目會陷入一段時間的混亂。
因此,很多情況下,員工離職要提前一段時間進行交接,然后才能拿到離職證明。
但是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那便是員工猝死怎么辦。現代社會,很多年輕人,尤其是軟件開發人員,生活習慣都不太好,經常在辦公室坐著工作到半夜,然后回家還要躺在床上刷很久手機才睡覺。再加上很多人都缺少運動,因此,猝死的幾率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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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顯然猝死的員工不會進行工作交接,那么影響了項目進展怎么辦,畢竟現在國內很多項目的建設周期都非常短,加班加點周末不休可能都搞不完,更何況突然有一個員工猝死了。尤其一些小公司,現招人恐怕都來不及。
因此,很多企業的老板和HR都會問一個問題:因為員工猝死導致項目延誤,公司是否有權向家屬索賠。
查詢相關法律即可知道,在當前以保護勞動者為主的法律框架下,這種索賠是沒有可能的。企業不僅無權索賠,反而負有對家屬進行工傷賠償的法定責任。
根據現行法律,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此時,用人單位(老板)有法定義務向家屬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主要由基金支付;如未繳納,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賠償)。因此企業不僅無法向家屬索賠,反而要支付相應的賠償。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支付得并不痛快,因此網上偶爾會出現到公司門口拉橫幅的信息,不過通常情況下,很快就會被和諧掉。
因此,對于企業來講,為員工交足保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么,對于被耽誤的項目怎么辦呢?這就涉及到項目管理中的風險管理部分了,任何一個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都不免會碰上各種風險,導致項目延期或成本增加,因此,作為一個項目管理者,在進行項目預算時,一定要考慮到風險因素。只不過現在競爭過于激烈,很多項目招標單位,都將風險壁壘設置得很低,導致一旦出現一定程度的風險,項目就做賠了。
總而言之,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是一個社會體系,而不是單單一兩家企業的事情,否則市場上只能出現惡性競爭,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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