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四屆中非經貿西湖大會暨中非經貿合作資源對接會在杭州市舉辦,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一批涉及安全生產、經貿服務等方面的重要國家標準……一段時間以來,與經貿有關的活動亮點不斷。在全球經貿格局重塑和高標準規則體系加速演進的背景下,我國如何深入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持續強化經貿制度引領力和規則塑造力,成為題中應有之義。
“十四五”以來,我國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方面取得一系列標志性成果。一方面,在多邊與區域層面,我國深度參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高質量實施,并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為參照,全面啟動高標準規則壓力測試。今年10月28日,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升級議定書在吉隆坡正式簽署,成為我國在區域規則體系中實現深層對接的標志性成果。另一方面,各地積極探索規則銜接與標準共建的新路徑,形成了“多點突破、系統協同”的局面。江蘇以RCEP規則落地為契機,在蘇州自貿片區率先探索了跨境數據流動合規和服務貿易的負面清單管理,推動本地規則體系與國際經貿規則逐步接軌。海南自貿港則以“規則集成創新”引領高標準制度建設,在投資準入、稅收政策、航運管理等領域率先對接國際通行標準,推動自由貿易港規則體系與國際高標準接軌。
問題同樣不容忽視。例如,部分領域制度兼容性不足,規則適配的深度與效率有待提升;企業的規則認知與合規能力不足,對高標準協定條款的理解與應用存在明顯短板。針對此,應從規則體系建設、產業標準協同與企業規則適應力等方面發力,全面提升我國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的主動權與競爭力。
完善制度供給體系。把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作為“十五五”時期制度型開放的核心任務,統籌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建設。加快與CPTPP、DEPA等高標準協定的壓力測試和規則評估。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逐步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在服務業領域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范圍,健全監管協同機制,推動形成與國際標準兼容的制度框架。
深化標準對接與產業協同。規則對接的實質在于標準互認和技術兼容。以重點產業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切入點,建立規則共建、標準協同、數據互通的產業合作體系。鼓勵重點產業主動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特別是在新能源、光伏、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數字服務等領域提升“標準話語權”。推動綠色與數字標準一體化發展,加快碳足跡核算、能效等級、數字安全等規則與國際互認體系接軌。
提升企業規則認知與合規能力。企業是規則對接的直接參與者,也是制度紅利的主要受益者。以提升企業規則理解力和合規執行力為重點,構建多層次的規則學習與服務體系。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合規服務平臺,幫助中小企業應對技術標準、原產地規則、環境與勞工條款等新挑戰,進一步加強企業對國際經貿規則的認知與應用能力建設。引導出口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制定,以提高其在智能制造、清潔能源、數字經濟等前沿領域規則話語權,實現制度優勢與市場優勢的雙向轉化。
(作者岳 文 系江南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經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