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政府大力打擊走私假冒偽劣商品的背景下,芽莊夜市卻上演著一幕幕公開的假貨交易場景。這里不僅是游客口耳相傳的“仿冒品天堂”,更形成了“易買易賣”的灰色產業鏈。盡管總理范明政已簽發第13/CT-TTg號指令,要求全力遏制走私、貿易欺詐和假冒商品,但就在慶和省市場管理部門總部附近,假冒商品的交易依然猖獗,形成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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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莊夜市:名牌假貨的集散地
2025年11月14日晚9時,芽莊夜市人潮涌動。從陳富路(???ng Tr?n Phú)入口踏入,瞬間置身于“名牌商品”的海洋:古馳(Gucci)、路易威登(LV)、迪奧(Dior)、香奈兒(Chanel)等世界頂級品牌的仿冒品琳瑯滿目,從皮包、腰帶到錢包、服裝,無一不全。
一家專營皮制品的店鋪內,女店主熱情招攬顧客:“這些都是1:1復刻,幾乎和正品一模一樣!”她隨手拿起印有LV、Gucci等標志的皮包,自信滿滿地宣稱這些商品“物美價廉”、“以假亂真”,甚至“比正品更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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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貨來源與價格真相
調查發現,該店公然陳列著數百種假冒商品,涵蓋全球眾多知名品牌。當問及貨源時,店主毫不掩飾:男士錢包和手提包產自河內富川工藝村(làng ngh? Phú Xuyên);女士時尚配飾則直接從中國進口,均為高仿1:1復制品。
價格落差觸目驚心:一款正價近5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13,500元)的LV新款錢包,這里僅售55萬越南盾(約149元人民幣);正品約380萬越南盾(約1027元人民幣)的Lacoste襯衫,標價僅25萬越南盾(約68元人民幣),經討價還價后甚至能以14萬越南盾(約38元人民幣)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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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貨交易的生存邏輯:供需雙方的“默契”
當被問及為何銷售假冒品牌商品時,賣家直言不諱:“很多越南人和外國游客渴望名牌,卻負擔不起正品,假貨成了最佳選擇。”
在短短十分鐘內,四款Dior品牌包包相繼售出,買家包括兩名韓國游客、一名中國游客和一名俄羅斯游客,成交價在35-50萬越南盾(約95-135元人民幣)之間。盡管賣家聲稱“利潤微薄”,但交易持續不斷,大多數顧客選擇轉賬至個人賬戶或支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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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經濟的“漏洞”
假貨商販透露,芽莊假貨猖獗的關鍵在于游客流動性大。“他們只在芽莊停留幾天,看到喜歡的就買,價格懸殊也讓賣家有利可圖。而且,短暫停留意味著無需擔心售后保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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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貨天堂,離監管大樓近在咫尺
整個夜市就在慶和省市場管理總局大樓、派出所不太遠,背后是省人民委員會。假貨攤位與執法部門近在咫尺,卻能安然無恙地經營多年。越南中央和地方媒體多次曝光,報道鋪天蓋地,可相關部門始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監管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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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困境與商販的“對策”,“罰款只是成本”的扭曲心態
在夜市另一家運動服飾店,一名來自北方省份的年輕商販積極推銷:“想買Nike、Adidas、Tommy Lauren、Levi's?我這兒全有!”他指著一件巴黎世家襯衫說:“正品要一千萬,我這里才十萬多,你還能買什么?”
當問及是否擔心警方查處時,商家坦然應答:“當然會被抓,前幾天剛繳了罰款,之后繼續賣唄。”這種“抓了認罰,罰完再賣”的心態,在夜市商販中頗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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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業律師解讀,販賣假貨屬違法行為。依據第98/2020/ND-CP號法令,假冒商品銷售者將面臨100萬至5000萬越南盾(約270至13514元人民幣)的罰款,組織違法行為則面臨雙倍處罰。此外,還可吊銷許可證、沒收并銷毀假冒商品。情節嚴重者,更可能觸犯《刑法》第192條,最高面臨15年有期徒刑。
然而,盡管有明確法律規定和定期檢查處理,假貨流通依然屢禁不止。這種“野火燒不盡”的態勢,折射出執法措施與灰色經濟之間的深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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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莊夜市假貨市場的繁榮,表面上滿足了部分消費者“用低價擁有名牌”的心理,實則損害了知識產權保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當假冒偽劣成為公開的秘密,當法律威嚴在“繳罰款即可”的心態下被消解,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市場的失序,更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治理難題。
在慶和省市場管理部門眼皮底下蓬勃發展的假貨市場,無疑是對打擊假冒偽劣商品政策的嚴峻考驗。唯有加強執法力度、完善監管機制、提升消費者意識,才能真正扭轉“假貨天堂”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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