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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十幾年治不好,喝場導水半年痊愈;股骨頭壞死拄拐人,喝水就能丟拐杖;90歲老人奇癢難忍,一杯‘神水’解決問題……”在名為“清晨蓉明素材轉發招商群朋友圈(493)”微信群里,這樣的“醫學奇跡”每天都在刷屏。群主黃曉花頂著“月入10萬+”的光環,宣稱其團隊掌控數百個微信群,靠一款“黑科技場導儀”創下千萬業績。然而,當我們撥開“7.6赫茲能量水”的迷霧,看到的卻是一場精心編織的、涉嫌虛假宣傳與傳銷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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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水”神話:從抗癌到美容,無所不能的醫學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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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騙局的核心道具,是清晨榕明APP商城售價2999元的場導振水儀。按照群內宣傳話術,只需將普通自來水接入該儀器,經過低頻共振后就能生成“7.6赫茲能量水”。這款“神水”的功效被吹得天花亂墜:凈化血管、溶血栓、調節神經、消炎鎮痛只是基礎操作,激活細胞活力、修復受損細胞、治療癌癥、白血病才算“硬核實力”,甚至能去除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替代洗發水護發素,堪稱“家庭健康萬能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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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可信度,群主黃曉花及其核心成員不斷曬出“康復案例”:皮膚癌患者求醫無果后靠喝場導水痊愈,痛風患者用場導水擦拭后痛風石“溶化外流”,腦梗后遺癥患者喝后擺脫拐杖……更有一段“黃博士”的宣傳視頻流傳甚廣,視頻中自稱“聯合國世界和平健康大使”的“黃博士”聲稱,這款“美國黑科技”在美未普及卻優先引入中國,自己定居紐約、哈佛研學背景,見證了無數“醫院判死刑”的患者靠場導水重獲新生。
但稍加推敲,這些話術便漏洞百出。從科學角度而言,水分子結構的改變需特定極端條件,普通家用儀器通過“低頻共振”實現“大分子團水轉小分子水”毫無科學依據,所謂“7.6赫茲能量”也無任何權威學術文獻支撐。醫學常識告訴我們,癌癥、白血病、股骨頭壞死等疾病均需規范臨床治療,僅靠“喝水”實現治愈純屬天方夜譚。而“黃博士”口中的“聯合國勛章”“哈佛背景”,既無官方認證也無信息可查,更像是為騙局量身定制的“鍍金包裝”。
二、銷售陷阱:三級分銷+團隊計酬,疑似傳銷的財富游戲
比虛假宣傳更危險的,是“清晨榕明”設計的一套疑似傳銷的銷售體系。其銷售政策明確顯示,只要以2999元購買一臺場導儀,即可成為“分銷商”,隨后通過發展下線、積累團隊業績晉升等級,獲取多重收益,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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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零售獎”,每直接銷售一臺儀器可獲500元提成;二是“級差獎”,從“社區店”到“分公司”設置6個等級,等級越高“見單獎”越高,從200元至1200元不等,晉升條件則要求直推一定數量分銷商并完成團隊業績考核,如“縣代”需大區業績5萬元、小區3萬元,“分公司”則需大區2700萬元、小區1300萬元;三是“平級獎”,縣代及以上等級成員,可從下級的級差收益中獲取50元/臺的補貼;四是“分紅獎”,分公司等級成員可按團隊月業績獲取2%至7.5%的分紅,業績達6000萬元以上分紅比例最高。
這套模式的本質,是典型的“拉人頭”裂變機制。它不依賴產品實際價值實現盈利,而是通過設置高額層級獎勵,刺激參與者不斷發展下線、組建團隊。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行為。“清晨榕明”的級差獎、平級獎、團隊分紅等設計,完全符合傳銷的核心特征,其所謂“千萬業績”不過是傳銷網絡層層裂變的數字泡沫。
更值得警惕的是,該團隊通過“騰訊會議早晚培訓”的方式強化成員洗腦,一邊灌輸“月入10萬+”的財富幻想,一邊統一宣傳口徑,將虛假療效包裝成“真實案例”。這種“培訓+洗腦+裂變”的模式,極易讓參與者從受害者轉變為加害者,形成龐大的詐騙網絡。
三、公司迷局:空殼關聯企業,背后的法律風險暗涌
支撐這場騙局的,是三家看似關聯緊密卻疑點重重的公司。“清晨榕明”APP的運營主體為撫順清晨榕明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29日,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蔡江,由廣州芃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廣州芃龍成立于2025年6月10日,注冊資本僅50萬,法定代表人蔡偉中,股東為廣州華昇文化傳媒服務有限公司(90%)與蔡偉中(10%),監事同樣是蔡江。廣州華昇則成立于2025年6月5日,注冊資本50萬,法定代表人馬玉珍,監事蔡東澤,業務范圍甚至包含“化工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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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可見,這三家公司均為成立時間極短的“新公司”,注冊資本低、注冊資本均為認繳,實繳為0,且核心人員存在交叉關聯,形成“華昇控股芃龍、芃龍控股清晨榕明”的層級結構。這種架構設計,既便于隱藏實際控制人,又能在出現法律風險時實現“責任隔離”,典型的“空殼公司運作模式”。更諷刺的是,“清晨榕明”APP商城在場導儀產品介紹中注明“本產品為家用電子產品,非醫療器械,不可代替藥物”,“危重癥患者、孕婦、嬰幼兒不建議使用”,這與群內“抗癌治重癥”的宣傳形成致命矛盾,顯然是為規避監管風險而設置的“免責條款”,但無法掩蓋其虛假宣傳的本質。
從法律層面而言,該團隊的行為已涉嫌多項違法。《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于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夸大療效的宣傳,可處廣告費用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無廣告費用的可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款。而其傳銷模式若經查實,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組織者、領導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騙局警示:別讓“健康焦慮”成為收割工具
“清晨榕明”場導儀騙局的盛行,并非偶然。它精準抓住了中老年人健康焦慮、渴望低成本養生的心理,用“黑科技”“權威背書”包裝謊言,用“層級獎勵”刺激裂變,讓不少人在“治病省錢”“創業致富”的雙重誘惑下深陷其中。更可怕的是,其虛假宣傳可能延誤患者治療時機,比如癌癥、腦梗等危重癥患者若輕信“喝水治病”而放棄正規治療,將直接危及生命。
在此,我們必須明確警示:所有聲稱“包治百病”“替代藥物”的保健品、家用儀器,均為騙局;任何要求“先購產品再拉人頭賺提成”的銷售模式,都涉嫌傳銷。消費者若發現類似情況,應立即向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舉報,保留聊天記錄、交易憑證等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社交群組、APP商城的監管力度,對這類“短平快”成立的關聯企業、涉嫌虛假宣傳的產品及時介入調查,從源頭切斷騙局傳播鏈條。畢竟,健康不是韭菜,不能任人收割;法律不是空文,必須讓違法者付出代價。
當“聯合國勛章”的謊言被戳破,當“抗癌神水”的神話落幕,留下的不僅是受害者的血淚教訓,更是對所有逐利者的警示:靠欺騙堆砌的財富,終將在法律的陽光下化為泡影。
時間 |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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