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等
12月3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
日前,民盟貴州省委原副主委、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后勤管理處原處長李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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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龍利用擔任貴州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龍,男,漢族,1967年7月生,貴州畢節人。中山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畢業,研究生學歷,醫學博士。
1999年12月加入民盟。任貴州醫科大學設備處處長、民盟貴州省委副主委(兼),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風濕免疫科教授(三級),三級主任醫師,貴州醫科大學博士生導師,兼蘇州大學博士生導師。貴州省政協常委,中華風濕病學會委員,貴州省醫學會風濕病學分會主任委員。
2025年4月23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李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5年9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李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通報稱,李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為他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醫療設備及耗材供應、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龍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建于抗日烽煙中的1941年,由來自協和的楊濟時、賈魁、楊靜波、李瑞麟、管葆真等五位專家創建。現已發展成為貴州省綜合實力最強、集醫教研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也是貴州省疑難急危重癥救治、醫療科研創新和醫學人才培養的重要支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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