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遠驛
中琉交往的歷史見證
伍媛媛
琉球,自明洪武五年(1372)與中國建立正式藩屬關系,至清光緒五年(1879)被日本吞并為止的500余年間,兩國關系始終極為密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有3000余件中琉關系歷史檔案,其中,有關于中琉歷史交往的特設機構——柔遠驛的檔案,是琉球問題研究的珍貴文獻。
明清時期,福建福州是中國與琉球之間交流的門戶。洪武五年(1372),琉球中山王察度遣使朝貢后,與中國建立了長期的朝貢貿易關系。為接待琉球使者,成化八年(1472)在福州設懷遠驛,萬歷年間(1573—1620)改稱柔遠驛。清襲明制,繼續與琉球保持著友好的宗藩關系。有清一代,多次對柔遠驛進行修復和擴建,既改善了琉球來華使臣的居住條件,也對他們在閩期間的生活,給予了周到照顧。
來華使臣進京的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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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慶十六年(1811)五月十五日,福建巡撫張師誠為接護琉球貢使到省,并安插館驛妥為照料等事的奏折(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藏)
明清時期,琉球國每2年派遣進貢使團到中國。除正貢外,遣往中國的使臣,還有接貢使、慶賀進香使、謝恩使、報喪使、請封使、接封使及護送難民的使臣。
琉球使節所乘的進貢船,進入福建省境內的閩江河口五虎門后,利用海水漲潮沿閩江逆流而上。在閩安鎮船員及貨物接受檢查后,再沿鼓山向右航行進入福州城內的柔遠驛落腳休息。這些來華使臣除“正副使、從人十有五名入京”,其余隨行人員則住在柔遠驛內,從事商品交易或進行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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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四年(1865)正月初六日,同治帝著各衙門詳慎辦理琉球等國朝貢事宜的上諭(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藏)
琉球貢使進貢完畢,自北京返回福州后,也會在柔遠驛稍作休整再返歸琉球國。據檔案記載,作為清廷定制,琉球貢使在柔遠驛期間,每日“給米三升、蔬薪銀五分一厘,跟伴、水梢每名日給米一升、鹽菜銀一分。回國之日另給行糧一個月”。就這樣,在清代自順治朝到光緒朝,柔遠驛一直是琉球來華使臣“落腳休息”的中轉站。
商人通商交易的中心
在清代,朝貢貿易是中外貿易活動最重要的部分。琉球國“遠處東南,地多荒僻,產物無幾,凡食物、器用多需內地”。為此,清政府規定,琉球貢使進貢船只,“準帶土產、貨物、銀兩在閩貿易,建設柔遠驛館撫恤安置,委員監看交易”。柔遠驛成為琉球人在中國朝貢貿易的重要場所,他們在此銷售帶來的紅銅、寶石、象牙、香料、藥材、礦石、海產干貨等,乘船返回時又購買大批瓷器、茶葉、絲織品、藥品等,使得柔遠驛內的朝貢貿易日益繁榮。
對于琉球商人在柔遠驛內交易的具體程序,清廷有具體規定。為更好地管理中琉貿易,清政府要求琉球商人不能私下與百姓直接貿易,只能在柔遠驛內由官府指定的10家商人代售琉球貨物,他們所需的物品也由這10家來承辦。為避免琉球商人虛報貨物數量及防止官員勒索等有違公平貿易的行為,福建官府要求,遇琉球國“貢期船只到閩,令其將所帶銀兩應買貨物無論在公在私,俱照數咨明”。
清廷還給予琉球商人優厚的免稅待遇,不僅將琉球貢船所帶土產等物的稅額悉行寬免,還免征了其帶回貨物所需繳納的稅銀。這種優厚的免稅待遇,一方面體現了清政府對藩屬國琉球的友好之情,另一方面也刺激了琉球商人在柔遠驛商貿交易的積極性。琉球商人購置的中國商品包羅萬象,很多都是本國十分缺乏的資源物產。這種貿易往來,除豐富了琉球人的社會生活,更促進了琉球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留學生讀書學藝的重要場所
明清時期的琉球留學生分為“官生”和“勤學生”兩種。官生,為官費留學生,多為琉球王室、貴族子弟,被安排在北京、南京的國子監延師受業,其費用由中國政府承擔。勤學生由三部分組成:一是琉球國王派遣跟隨冊封使團到中國學習某一技藝的人;二是駐留在柔遠驛希望學習某項技能的琉球國官員;三是自費來中國學習的琉球留學生。通常會安排他們在柔遠驛學習。
進入國子監的官生,主要學習的內容是“以圣賢為志,不溺于俗學”“專令讀正書”。在柔遠驛的勤學生所學內容則比官生要靈活許多。他們可以自行決定學習方向,一般會傾向某種專業技能和生產技術。最初,他們學習的時間“不定回限”,只要求“得精熟日而后歸國”。隨著求學者不斷增加,琉球國與清廷于雍正十年(1732)議定,在柔遠驛學習的勤學生,一般以7年為限。勤學生會在柔遠驛學習語言、文化以及各種在當時頗為先進的生產技藝,回國后傳授給本國民眾。他們開創了琉球一些工藝的先河,很大程度上推動了當地的發展。
遭遇海難難民的安頓之處
琉球與中國的交通,只能依靠海道。但因海上氣候惡劣,時有海難發生。明清時期的政府本著“懷柔遠人”的宗旨,對遇到海難漂流至中國東南沿海的難民,歷來都采取優恤政策。
清代,中國東南沿海的地方官員遇到遭受海難的難民會立即進行救護,查明身份后,便委派人員護送至福建省,安置在柔遠驛內,給予撫恤。乾隆二年(1737)閏九月十五日,乾隆帝發布諭旨,對撫恤的具體做法和撫恤費用的來源作了明確規定:“沿海地方常有外國船只遭風飄(漂)至境內者,朕胞與為懷,內外并無歧視,外邦民人既到中華,豈可令一夫之失所?嗣后如有似此被風飄(漂)泊之人船,著該督撫督率有司加意撫恤,動用存公銀兩,賞給衣糧,修理舟楫,并將貨物查還,遣歸本國,以示朕懷柔遠人之至意,將此永著為例。”這些難民在柔遠驛“自安插起,每人每日給米一升,鹽菜銀六厘”,等候歸國貢船或接貢船回國時一同返回。在此期間,他們可以將隨身攜帶的貨物進行變賣,其貿易所得一律免收納稅銀。由此,柔遠驛成為他們的重要安置地和轉送站。
光緒元年(1875),日本強迫琉球國停止向清政府朝貢,并要求關閉柔遠驛。光緒五年(1879),日本明治政府推行“廢藩置縣”,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自此,中琉斷交,500余年的藩屬國關系不復存在。盡管如此,對于從琉球漂至中國境內的難民,清政府的救助卻未曾中斷。如,光緒十六年(1890),琉球人安里匈等32人遭遇海難,漂到浙江定海洋面,定海縣的同知“雇匠購料將船趕修完竣”,并請來醫生為他們治療。待安里匈等人一切恢復后,才派人員護送至柔遠驛。
琉球人客死他鄉的慰靈之地
柔遠驛內的位牌殿(即崇報祠),是存放琉球先靈木牌的專用場所。該殿共存900多枚客死在中國的琉球人的木牌,這也成為中琉友好交往的歷史見證。
由于旅途艱辛、水土不適等原因,不少琉球使臣、通事、水手、商人、留學生在華病故,并安葬在福州。據檔案記載,在柔遠驛內病故的貢使就有進貢正議大夫蔡灼、鄭秉和、蔡懿、林常裕、梁學孔、魏掌治,耳目官毛光潤、毛元烈、毛世俊、毛精長,法司王舅翁寬、王舅馬文英,謝恩副使鄭德功,共13人。
對在閩病逝的琉球使臣,福建地方官須先得到琉球官員、醫生及通事所出具的甘結,證明其確已死亡后,“備文詳送核查”,迅速上報。病故之日設靈堂于驛內,由“內閣撰擬祭文,福建布政司備祭品。遣布政司堂上官致祭一次,如欲將骨骸帶回本國,聽其帶回,如欲留閩,令置地營葬,立石封識”。清廷對在中國身故的琉球使臣一直采取厚恤政策。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五月二十三日,琉球進貢正議大夫蔡灼在柔遠驛病故,“經部議復,準遣官致祭一次,又給棺價銀二十兩,于宴賞銀兩動給報銷”。
清宮檔案的翔實記載,柔遠驛飽經滄桑的斑駁遺跡,見證了明清時期中國與琉球密切交往的宗藩關系,反映了歷史上中國人民對琉球人民的深厚情誼。
來源:中國檔案報(原載《中國檔案報》2025年11月28 總第4371期第4版)
作者:伍媛媛(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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