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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榜一大哥”訴網絡主播的財產糾紛案,判決被告黃某返還購車款399700元,而戀愛期間的小額轉賬屬于贈與不予返還。
2024年4月,沈某在直播平臺結識主播黃某,雙方于同年5月確立戀愛關系。戀愛期間,沈某多次向黃某轉賬,用于日常消費;2024年7月,黃某提出需要一輛汽車方便出行,沈某遂支付399700元為其購置一輛小型汽車。截至2024年9月,沈某累計為黃某支出430050元。2024年10月,雙方感情破裂分手,沈某要求黃某返還相關款項遭拒,遂以民間借貸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針對案涉財物中30350元小額轉賬,結合雙方網絡聊天記錄,該款項系用于日常消費,未約定金額、還款期限等借貸要素,符合戀愛期間日常贈與的特征,故對沈某的返還請求不予支持。而對于399700元購車款,黃某在與沈某的網絡聊天中曾明確提及“那老公你給我整一輛,我從你那邊開回來,啥時候掙到錢了就還你”,該表述具有承諾還款的意思表示,符合借貸合意的構成要件;加之購車款金額遠超戀愛期間日常消費的合理范疇,已超出單純情感表達的邊界,綜合全案事實與證據,法院認定該筆購車款屬于借款,黃某應當承擔返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黃某向原告沈某返還購車款39970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來源:縱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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