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討論治安處罰以及輕罪記錄封存,乃至清零的時候,它的核心到底是什么?
為什么輕罪記錄必須,必然要被封存,要被清零?
為什么這個政策爭議這么大?
關鍵就在于,很多人的認知還停留在,一旦違法了人生就完蛋了,這樣一種錯誤認知觀念當中。
而這種觀念之所以根深蒂固,主要原因還是封建社會幾千年來,儒家道德體系某種殘留影響。
這是一種典型的小農思想,根植于中國傳統鄉村社會上千年。
小農思想非常害怕官府,非常害怕打官司這種事兒,千百年來,形成了只要去了官府就不是好事兒這種觀念,所以相當于形成了某種道德潔癖,只要惹上了官司,這個人就不純潔了,就完蛋了。
這也是一種典型的良家子思維。
我們國家大多數家庭,從小到大基本上都有這么一種教育模式,就是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就像《長江七號》里面,周星馳這個貧窮老爹教育女兒那樣,“我們雖然窮,但不亂說臟話,不去偷,不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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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傳統中國人眼中,尤其是道德潔癖特別高的那部分傳統家庭,他們認為只有那些地痞流氓才會惹上官司,只有地痞流氓才天天惹是生非,所以只要沾上了官司,不管你冤不冤枉,首先你就和地痞流氓淪落到一個境界了。
所以,他們特別怕官司,覺得一個人違法了,犯罪了,整個人就完蛋了。
也正是因為這種社會環境,導致了很多人一失足成千古恨,為啥呢?因為整個社會都把他當做異類, 區別對待,所以他就只能破罐子破摔,真的和地痞流氓混一起了。
當然,我要強調一下,這套良家子道德體系,只對兩類人管用:一種是真正的老實人,他們真的信這個;一種是虛偽小人,他們表面上信這個,要求別人信這個,還經常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他人,實際上他自己根本就不信。
至于那些真正的地痞流氓們,二流子混混,人生信條里面根本就沒有這回事,自然也就無所謂。
按說,這種道德評價體系本來確實很有威懾力,讓很多良家子老老實實做個守法好人,哪怕整個社會只有一半老實人,這套體系對整個社會也有很大好處。
但是,問題在哪里呢?
問題在于,在小農經濟體系下,這套儒家倫理體系確實好用,小農經濟體系下,都是鄉村熟人社會,能夠稱得上違法吃官司的事兒,也就那么點,就像當年劉邦入秦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很簡單,很清楚。
但是在現代社會體系下,一個全面的,產業細分,全工業鏈條的社會,早就比古代小農經濟復雜上千倍甚至上萬倍了。現代法律體系,也早就比古代小農經濟體系下那套法律要復雜成千上萬倍。
因此,早就不能用古代小農經濟思想來理解現代法律。當務之急,尤其是要破除違法了人生就完蛋了這種錯誤思維。
實際上,現代法律體系核心是什么?是制定一套維持社會秩序的規則,如果你破壞了這個規則,就要被懲罰,懲罰的目的不是要把人打上某種標簽,哦,他違法了,他就是個壞人了,以后要離他遠點啊。
法律的意思不是這個目標,法律的核心就是要讓大多數人遵守某些規則,而之所以要讓大多數人遵守規則,目的又是為了讓社會秩序正常運轉。
歸根到底是為了讓社會秩序正常運轉,不要亂。
最能體現法律這種核心邏輯的,就是道路交通法。
你違反了道路交通法,要罰款,要扣分,目的是什么?是為了區別你是一個壞分子嗎?不是的啊,是為了讓你不要違反交通規則,如果大家都違反交通規則,交通秩序就徹底亂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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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對?
所以,其實在現代社會體系下,違法非常容易,說句不好聽的話,中國人90%都違反過道路交通法,行人闖個紅燈,開車壓個線,沒有探頭的情況下超個速......這簡直太稀松平常了,我相信很少會有人完全老老實實嚴格按照交通法通行。
甚至有的時候,就是故意違法,只要愿意承擔這個代價就行。典型的,像上海很多滬C牌照,法律規定不允許進內環,但只要你愿意付出200罰款的代價,那就隨便進,所以這個法律就是隨便違反。
或者換句話說,很多法律要不要遵守,其實就看你能不能承受得起這個代價。
就像網上關于釣魚佬的那個段子,什么禁止釣魚違者罰款100,其實意思就是只要你愿意交100塊錢,那你就隨便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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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嗎?
所以現代社會體系下,我們說法律是神圣的,但其實也沒那么神圣。就看你怎么理解。
我知道,肯定有人會說,不對啊,違法行為有輕有重,像道路交通法壓線什么的確實無足輕重,但是現在討論的是行政違法處罰,像什么打架斗毆,什么黃賭毒,這些違法行為難道也和道路交通法一個樣?更不用說殺人放火這些重罪就更可怕了。
這能是一回事嗎?這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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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的好,談到重點了。
所以脫離劑量談毒品就是耍流氓,脫離違法輕重情況談法律也是耍流氓。
關鍵就在于,違法的行為性質,到底是到了什么程度,對不對?
我們都有這樣的共識,刑事犯罪當然沒的談,不要說殺人放火,所有實刑的犯罪行為都不用多說了,這些犯罪分子肯定要嚴格區別對待,必須要好好改造他們,所有人都要盡量遠離他們。
這個沒問題。
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行政處罰記錄啊,是打架斗毆這種,或者很多尋釁滋事這種,或者很多莫名其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就是人大公布的,每年800萬件治安管理行政處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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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800萬件治安管理處罰具體行為,肯定也有一些比較惡劣的,但也肯定有很多是一時意氣,并非主觀想要犯法,就拿最典型的打架斗毆來說,這個社會總有矛盾,一言不合就動手,然后以前又不講什么正當防衛,凡是打架到警察叔叔那里基本上都是互毆,要么你就接受調解,要么就雙雙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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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說這些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就都是壞人嗎?
不能吧?
這只是一個例子。
網上還有大量的,尋釁滋事,這種典型的口袋罪,那更加是防不勝防,比如這個案例,球迷對球員進行辱罵,結果被行政處罰了,估計是罵的言語比較嚴重,確實這個球迷行為比較刻薄,但是這種球場上的沖突,互罵,甚至打架的情況也確實比較多,有時候就是一口氣上來了,有時候很多球迷其實就是借著比賽去發泄某種情緒,不能說他就一定是個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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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過多舉例了。
總而言之,不敢說所有的行政處罰案例,但恐怕有一半甚至一多半的行政處罰案例,大多數情況下,不能說當事人就真的有多壞,就像道路交通法很多人都違反過一樣,法律的本質就是某種游戲規則,你不能隨便違反規則,如果違反了規則就必須接受處罰。
任何人做任何事情,實際上都有綜合考量,都有成本考慮,所以很多人游走在法律邊緣,這個世界有很多灰色產業,本質上就是他考慮了這些成本和代價,又想去謀求某些好處。
法律本質上,無非就是這么一回事。
所以,除了那些主觀惡意去殺人,去傷害別人這種罪惡行為絕對無法原諒,其實大多數法律就是一個維持社會秩序的游戲規則而已。
依法治國,是說大家都要按照規則來,法律神圣,是大家都要遵守這個規則。
但不代表說,違反了某些輕微規則,就要上綱上線,就是一個壞人,人生就完蛋了。
請你一定要破除這種觀念,法律是神圣的,但也不是那么的神圣。正如人性有偉光正的一面,但也有陰暗的一面,人性太過于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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