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大多數高中的制度非常不合理,而且特別不人道。
就拿請假這個事兒來說吧,當時我上高中的時候,學校的請假制度是一個班里最多只能有3個人請假。如果你生病了想要請假,只能等3個人中有人回來了,等名額空出來了,你才能請,要不然根本就不讓你請假。
我當時上學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雙休,都是在學校里上3個星期,然后才能回家一次,回家一次只能休息一天或者半天。有時候你洗了衣服都干不了,假期就結束了,就得強制返校。如果你不能按時回來的話,還得讓你家長到學校里說明情況。
而且老師根本就不讓同學們請假,他說如果學生請假超出指標上限的話,就要罰他的工資。我真是不得不說,學校領導這時候轉移矛盾玩得挺溜的,這一下子就把矛盾從學生跟不合理的規定之間的矛盾,轉移到學生跟老師之間的矛盾上了。
我覺得限制學生的這種校規,根本就不是為了給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而是為了更好地控制學生。雖然一直在學校里上20多天,甚至30多天,但當時學校還不讓家長往學校里邊送東西,說那是違禁品。有一次趕上大流感的時候,我喉嚨像被刀片子來回刮一樣,吃飯喝水都疼,而學校的醫務室里只能買到那種不太管用的藥,還賣得挺貴,那么幾包小藥片子賣十多塊錢。又不讓家長往學校里邊送藥,你猜我怎么做的?
我為了緩解那種痛苦,就買了那個氨咖黃敏膠囊,因為這個藥最便宜,5塊錢一盒。我直接把它放到嘴里,不咽下去,直接嚼了,把藥粉嚼出來,嚼到嘴里全是苦味兒,等那個苦味嚼透了之后,我再一點兒一點兒咽下去。我覺得這個苦味兒可以壓制住喉嚨的痛感。
而且我覺得好像現在很多學校還在這么干,所以有很多同學就想著法地干點違紀的事兒,因為這樣就能回家反省14天,這里的“反省”可不是諷刺的意思,是真的反省,畢竟回家還能休息。
但是如果你要這么干的話,那你下次來的時候就得讓家長寫保證書,還得交1000~5000元的保證金,根據你犯的事兒的不同,交的金額也是不一樣的。如果說你下次再犯事兒的話,交的保證金就不退了。要不是逼得沒招了,誰愿意這么干?
我覺得限制學生的這種校規,這種做法純粹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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