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12月8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司法部日前聯合印發《依法保障律師閱卷權利工作規定》(下稱《工作規定》)。
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說,線上閱卷需要把電子卷宗傳輸到互聯網上,為保障穩妥開展,《工作規定》對如何適用線上閱卷也作了明確要求:
一是閱卷申請。律師需要通過互聯網在“12309中國檢察網”上辦理,向人民檢察院提交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二是審核辦理。人民檢察院同意律師線上閱卷申請的,應當在申請受理后三個工作日以內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并發送電子卷宗;認為不符合線上閱卷條件的,應當在申請受理后三個工作日以內反饋不同意理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案件管理的部門辦理律師線上閱卷申請應當經過辦案部門同意。
三是不適用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四)同案犯在逃或者發現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五)電子卷宗過大或者包含有音頻、視頻等材料,無法通過互聯網傳輸的案件;(六)其他可能存在泄密風險、影響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穩定等不符合相關保密要求、不適合線上閱卷的案件。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因為一些特殊情況,不便于律師開展線上閱卷或者異地閱卷的,律師仍可以通過現場方式閱卷,不會影響到律師閱卷權利的合法正當行使。”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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