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利用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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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利用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開發票偷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上級部門移交的風險線索,依法查處了寧夏杞先生食品有限公司利用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開發票團伙偷稅案件。
經查,2020年至2022年,該團伙通過操控空殼農業合作社,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偽造虛假的租地合同、虛假的資金流水,為自己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的農產品發票73份,金額729.37萬元,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72份,價稅合計711.67萬元。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其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31.01萬元。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費優惠政策的享受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前提,通過虛構農產品交易、虛開農產品發票等手段騙享稅費優惠的違法行為,不僅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且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影響了相關產業的規范健康發展。下一步,稅務部門將在落實落細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的同時,持續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堅決維護國家稅收安全,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營商環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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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與罰短評: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第一條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在免征增值稅的同時,還可以開具農產品發票。包括農產品銷售發票和農產品收購發票。其中:
農產品銷售發票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納稅人向農業生產者收購自產農產品時,由收購企業向農業生產者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農產品銷售(收購)發票是可以用于進項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現行的扣除率為9%。如果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的貨物,扣除率為10%。
因此,有些人盯上了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構農產品購銷業務,虛開農產品銷售(收購)發票用于進項抵扣,再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來獲利。
對于既虛開農產品銷售(收購)發票用于進項抵扣,又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根據涉稅司法解釋的規定,屬于同一購銷業務,僅以其中較大的稅額計算,不累計計算。
虛開農產品發票的稅額(按9%計算):729.37萬元×9%=65.64萬元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711.67萬元÷(1+13%)×13%=81.87萬元
因此,該案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稅額為81.87萬元,屬于數額較大,適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檔次。
題中提到虛開發票偷稅,如果是定性偷稅,以逃稅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逃稅罪有一個稅務行政前置程序,即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和罰款的,則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律師#
#中衛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律師#
何觀舒律師,專注辦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非法出售(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重大疑難涉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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