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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公布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中,最受關注的莫過于取消“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規定,這與此前征求意見稿的表述一致。
這一調整看似細微,卻折射出反洗錢理念的重要轉變——從簡單粗放的“金額劃線”轉向“基于風險”的精準管理。
回顧此項規定沿革,其初衷本是防范和打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在一線工作中,銀行網點除了應對反洗錢風險排查之外,還承擔了反電信網絡詐騙的責任。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少銀行為規避自身風險,層層加碼,將洗錢、詐騙防控工作責任和壓力簡單轉嫁給基層網點,后者又轉嫁給客戶。
例如,有的客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儲蓄卡,會被要求提供工作單位名稱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的聯系方式,而且必須是固定電話,因為網點工作人員要向客戶所在公司打電話確認“所述情況是否屬實”。這一切只為了證明——“我是我”。客戶也心生抱怨:“出示身份證不就能證明嗎?個人開卡和公司工作有什么關系?”同時,客戶存錢時被詢問資金來源、取款時則被反復盤問資金用途的現象層出不窮,時常登上社交媒體熱搜。
銀行這種“一刀切”式的操作,不僅模糊了權責邊界,更在某種程度上將每一位客戶預設為潛在嫌疑對象,這無疑是對公民正常合法金融活動的過度干涉,在徒增諸多不便的同時,也有侵犯個人隱私權之嫌。金融服務本該以信任為基礎,過度盤問卻無形中在銀行與客戶之間筑起了一道不信任的高墻,容易引發銀行輿情風險。
新的管理辦法取消登記要求,正是對風險防控和服務便利之間平衡的重新校準。新的管理辦法提出,根據客戶特征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采取相應的盡職調查措施——對于低風險情形,采取簡化措施;對于高風險情形,采取強化措施。這體現了反洗錢監管的“風險為本”原則,需要金融機構改變過去的一刀切方式。
這意味著金融機構的風控模式必須實現大升級,不再簡單以交易金額作為觸發條件,而是綜合考量客戶身份特征、交易行為模式、賬戶歷史表現等多維度信息,構建動態風險畫像。這種基于真實風險水平的差異化處置,才是真正有效的風控。這種以風險為本的理念也應適用于金融反詐工作中。
科技賦能為實現這種精準風控提供了有力支撐。當前,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已能夠對海量交易數據進行智能分析,通過機器學習算法識別異常模式,精準判定可疑交易和風險。例如,通過構建智能風控模型,系統可以自動監測到與賬戶常規行為顯著偏離的交易活動,并及時發出預警。
當然,技術只是工具,真正的核心在于治理思維的轉變。金融機構需要從“規避自身風險”的防御性思維,轉向“與客戶共同管理風險”的服務性思維。這意味著要建立更加透明、合理的風控流程,確保客戶享有知情權、申訴權和救濟權。當采取風控措施時,應當明確告知客戶原因,并提供便捷的反饋渠道;對于誤傷情況,則要有快速糾正機制。
過度的風控措施看似維護了安全,實則可能抑制金融活力,阻礙正常的經濟活動。一個健康的社會應當在公共安全與公民自由之間找到平衡點,金融領域亦然。說到底,金融服務是為了讓人們的生活更美好。
(作者 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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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鵬
金融機構新聞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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