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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謝了,我以后一定先辦好證件再合規經營。”12月3日上午,網約車駕駛員在接過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時,言語間滿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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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市區某大酒店門口開展日常執法巡查,成功查處一起涉嫌未取得網約車道路運輸證從事經營活動的案件,而這起案件最終以“不予處罰”落下帷幕,成為我局首例適用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免罰規定的典型案例。
執法人員在現場調查中了解到,駕駛員于今年9月通過某網約車平臺完成注冊,本想利用閑暇時間增加一份收入,卻因對網約車經營的合規性要求了解不深,尚未辦理網約車道路運輸證便開啟接單模式。截至被查處時的近三個月時間里,僅完成2單業務,經營頻次極低,并未對網約車市場秩序造成明顯影響,也未引發任何服務投訴或安全隱患。
“我們當即對照了相關法規和清單,發現該駕駛員的情況完全符合《江蘇省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21條的規定。”據執法人員介紹,該條款明確,未取得網約車道路運輸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首次被查處且違法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處罰。結合現場核查的經營記錄、平臺數據以及駕駛員的陳述,執法人員綜合判定其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符合免罰條件。
最終,執法人員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在送達決定書的同時,執法人員并未簡單“一放了之”,而是現場向駕駛員詳細解讀了網約車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告知其辦理網約車道路運輸證的具體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合規經營的重要性,引導其盡快完成資質辦理,做到合法合規運營。
“這不是‘法外開恩’,而是‘寬嚴相濟’執法理念的生動實踐。”執法人員表示,交通執法既要守住法律底線,對嚴重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嚴懲,維護公平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環境;也要彰顯人文關懷,針對輕微違法、首次違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為,通過“免罰+教育”的模式,引導當事人自覺糾正違法行為,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據了解,《江蘇省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實施,為交通執法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引,讓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此次首例網約車免罰案例的落地,不僅讓當事人感受到了執法的人文關懷,也向社會傳遞了交通執法的柔性與溫度,為優化當地營商環境、構建和諧的交通運輸秩序注入了正能量。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繼續嚴格落實“免罰清單”相關規定,精準把握執法尺度,讓交通執法在規范中顯溫情,在溫情中促規范。
來源:興化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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