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和8日,泰國與柬埔寨邊境再起沖突,兩國軍隊在邊界多個地點交火,雙方都指責對方先開了火。
隨后,泰國方面聲稱已開始使用飛機打擊多個柬埔寨的軍事目標。
那么,這兩家為什么要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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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方面對沖突的報道)
雙方沖突是為了“柏威夏寺”及其周邊領土歸屬。泰柬兩國已經在今年5月動過一次手,當時導致一名柬埔寨士兵死亡。此后,兩國在邊境集結軍隊,并限制作為重要貿易通道的陸路口岸的通行。
柏威夏寺這座廟建于公元9世紀至12世紀,是高棉帝國時期最具代表性的大型石宮建筑物之一。這座廟的位置也很特殊,是在一座小山包上。在柬埔寨一側是陡峭的山崖,難以攀爬,香客和游客只能由泰國一側山腳到達山頂的神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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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威夏寺)
沖突的法理根源要追溯至西方殖民時期邊界劃定留下的模糊性。1904年,當時的暹羅(泰國的舊稱)與法國殖民當局(當時代表柬埔寨)簽訂條約,約定沿分水嶺劃定邊界。
按照這個條約,柏威夏寺本應該在泰國境內,但負責勘界的法國軍官不講武德,在地圖上作手腳,涂改分水線,將柏威夏寺標于柬埔寨一側。
泰國方面因為地圖知識匱乏,沒有發現地圖已經被動了手腳。泰方對地圖簽字認可,盡管泰國在1935年發現地圖有問題,卻畏懼法國的強大只表示了不滿。1937年的修約談判中,泰方也未敢在官方場合正式表示異議,仍繼續沿用舊地圖。
泰國在隨后數十年未正式反對,這構成了后續國際裁決的關鍵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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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獨立后,泰柬兩國都宣稱對該寺附近地區擁有主權,雙方第一次為此地歸屬動武。1959年,柬埔寨將此爭端訴諸國際法院。
1962年,國際法院以9票贊成3票反對的判決,將柏威夏寺主權賦予柬埔寨,主要依據在于泰國政府此前接受了標示寺廟位于柬埔寨境內的地圖,構成了國際法上的默認,且未在得知地圖后提出異議,構成了“禁止反言”原則的適用,這個原則通俗一點講就是禁止反悔。
判決明確指出,寺廟本身屬于柬埔寨,但并未對周邊領土的邊界線進行精確劃分。也就是說柬埔寨只擁有柏威夏寺,而不是整座山。邊界線被劃在該入口通往神廟的第一百八十六級臺階上,將神廟最方便的入口通道劃給泰國。如此一來,盡管神廟屬于柬埔寨所有,但泰國卻掌握了進出神廟的主通道。這就為后來的沖突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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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方面對沖突的報道)
國際法院的判決凸顯了“保持占有”原則在領土爭端中的應用,該原則主張繼承自殖民時期的行政邊界應成為新生國家的邊界,但其適用常因歷史地圖的不精確與解釋分歧而陷入困境。
泰國雖接受了判決,但始終對寺廟周邊4.6平方公里區域的主權存有異議,認為法院僅判定了寺廟本身,而未涉及周邊領土,這一解釋分歧成為兩國持久邊境摩擦的根源。在隨后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泰國也僅僅是讓出神廟附近十五米道路允許柬埔寨使用,十五米以外的地方屬于泰國主權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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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8年,事情又起了新變化。柬埔寨將柏威夏寺申報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這一舉動引發了泰國的強烈不滿,認為柬埔寨單方面在國際機構登記了存在主權爭議的遺產,違反了《世界遺產公約》中“只有周邊鄰國沒有爭議的古跡才能申遺”的規定,并可能借遺產保護之名強化主權主張,改變爭議區域的現狀。隨后,泰柬兩軍在神廟發生邊界爆發沖突,雙方互有傷亡。
2013年,國際法院就1962年判決的解釋問題作出進一步裁決,明確其判決涵蓋了寺廟所在的整個神廟區域,即柏威夏寺周圍土地的主權歸屬柬埔寨,并呼吁雙方在東盟支持下談判。然而,執行層面仍舉步維艱。泰柬沖突的持續,不僅威脅兩國的邊境安全,也影響了東盟共同體的凝聚力與區域穩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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