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前干票大的,被抓了也能很快放出來”,這是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時的真實心理寫照。年齡竟成了他們違法犯罪的“護身符”。半月談記者在多地調研發現,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團伙化、低齡化、流動化趨勢,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過程中努力學法并知法犯法,犯罪行為更加隱蔽復雜,而“抓了放、放了抓”的治理困境更凸顯破解這一問題的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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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成了部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護身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從2021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將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至12周歲,圖為相關漫畫圖
年齡成為計算犯罪成本的“密碼”
17歲混跡社會,22歲起便對多名未成年少女實施奸淫,23歲公然組建“社團”,以脅迫、引誘、欺騙等手段逼迫未成年女性加入,并對其進行控制與侵害。據統計,受害未成年人竟多達百余人……
出生于1995年7月的廣東“黑老大”周某,已于2024年7月被依法執行死刑。這起案件的詳情,來自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書。
周某的所作所為讓未成年人犯罪再次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半月談記者在多地調研發現,近期警方查處的多起未成年人涉案案件中,既有流竄作案的“撬車黨”“偷竊團”,也有強迫、招募未成年人從事賣淫、有償陪侍等違法活動的犯罪團伙。令人憂心的是,部分未成年人明知自身行為違法,卻抱著“成年前干票大的”的僥幸心理,刻意“踩線作案”。
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趙鑫爽表示,“盜竊門店”和“拉車門盜竊車內財物”的多數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并存在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實施盜竊的現象,未成年盜竊團伙往往分多次、每次小金額盜竊同一車輛內的財物以躲避刑事處罰。
貴陽鐵路運輸法院近期一份判決顯示,宋某、廖某、游某等5人以“花場”上班得高薪為誘惑,組織10多名未成年女孩在云南、廣東等地的娛樂場所從事有償陪侍。辦案人員介紹,這些未成年女孩在“花場”、KTV進行走秀表演,客人喜歡哪個女孩可以購買花環進行打賞,并邀請她們下臺陪酒聊天,其間有摟抱等親密接觸行為。法院對組織者依法進行了刑事處罰,而參與有償陪侍的未成年人因為符合相關規定被免于處罰。
半月談記者采訪發現,未達法定年齡免于處罰,成了一些犯罪分子計算犯罪成本的“密碼”。據辦案人員介紹,一些團伙反復研讀法條以規避重罪,或刻意將暴力行為控制在“輕傷二級”以下,有的甚至總結出“兵法”。如:“14歲和16歲是個坎,過了坎,要么只干‘小活’,要么退到幕后當‘導師’,就不會進局子。”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稱“只要不犯大錯,公安、檢察院也拿我沒辦法,就算抓進去很快也得給我放出來”。
山東省安丘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磊分析,家庭教育缺失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犯罪嫌疑人主要來自父母離異、殘疾困難、農村留守等家庭。受訪公檢法干部表示,因在學校表現不佳,通過休學、簽訂協議保留學籍離校等方式走向社會,增加了犯罪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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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問題少年”踩在違法犯罪的“邊線”上,圖為相關漫畫圖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治理三大難點
——未成年人跨區域結伙流竄盜竊案件增長趨勢明顯。今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顯示,未成年人實施盜竊罪依舊高居榜首。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最多的為盜竊罪33519人,占2024年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罪名分布情況的33%。
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2023年連續打掉16個未成年人跨區域結伙流竄盜竊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1名,破獲案件142起。商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介紹,一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參與實施盜竊犯罪背后多有成年人教唆,他們以“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傳授犯罪經驗。嫌疑人交叉結伙流竄外地,地域性特征顯著,作案手段、反偵查意識也在不斷進化升級。
——新業態監管相對滯后,監管機制不健全。近年來,電競酒店、網約房等新業態迅速發展,部分經營場所落實國家相關規定不力,未成年人違規進入,導致其沉迷游戲、惡習“交叉感染”。
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一起案件中,六盤水市兩名未成年人流竄至匯川區,用成人身份證入住一家電競酒店后,拆卸房間內兩張顯卡變賣。該案涉案金額雖僅6100元,但暴露出三重問題:轄區電競酒店普遍存在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現象,部分場所未成年人留宿率高達30%;異地涉罪少年因戶籍問題幫教無門;家庭教育嚴重缺失。
——“抓了放,放了抓”是最核心的治理難題。濟南市公安局濟陽區分局分析發現,在已查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首次違法人員占67.6%,兩次及以下人員占84%。受訪公檢法干部表示,目前針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成文法在實體和程序上始終堅持和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但教育效果有待提升,部分未成年人陷入“抓—放—抓”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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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查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首次違法人員占67.6%,兩次及以下人員占84%,圖為手銬(網絡圖)
遼寧省本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宋丹認為,當前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或治安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多采取訓誡、罰款等措施,矯治、改造的實效性不強,分級干預措施有待加強。
“防幫治”協同推進系統治理
做好源頭防范。王磊談到,針對多發類型的犯罪案件,需要迅速開展調研、摸排掌握犯罪特點和規律,建立高危人員數據庫,及時安排專項打擊工作,依法懲治幕后唆使者和主謀,從唆使、盜竊、收贓全鏈條打擊。同時,及時排查旅館、網吧、洗浴等場所,取締收贓窩點,鏟除未成年人犯罪滋生的土壤。
注重打擊后續工作。多名受訪檢察官認為,當前聯合矯治機制欠缺,導致高危未成年人容易“由小惡積大惡”。部分地方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門針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聯動機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專門學校未建立或已有的發揮作用有限,導致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對此,應加快建設專門學校,對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進行集中矯治。對達不到責任年齡的嫌疑人,除了進行行政處罰外,辦案單位要健全“預警—干預—觀護—回歸”全流程工作機制,常態化跟蹤幫扶。
去年8月,山東省安丘市建立“安馨家園”青少年觀護中心,整合公、檢、法、教等9部門和社會志愿力量,對存在嚴重不良行為、危害社會程度尚未達到送專門學校的人員,進行思想、行為和心理的集中觀護矯治。截至今年9月,共有156人次參加觀護,其中76名學員重返校園、33名學員穩定就業。今年前9個月,安丘市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警情、案件同比分別下降29%、45%。
探索社會綜合共治。山東省臨朐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王世東建議,婦聯、團委、司法等部門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巖等人建議,動員法律、心理學、教育學等專業高校教師及社會志愿者,對學生家長、青少年進行面對面或者網絡幫扶,多舉措推進對特殊家庭、“問題少年”的關心關愛和管理教育。
來源:李黔渝、王志、高爽/@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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