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董凡超 曹天健
“對待群眾充滿感情,對待工作充滿激情;用心去調,難事可解。”這是山東省滕州市社會矛盾調解中心副主任劉興鋒的工作座右銘,群眾習慣稱他為“暖心人、貼心人”。
自參加工作以來,劉興鋒在“調解工作第一線”大顯身手,展示了新時期人民調解員忠誠可靠、一心為民、擔當作為、甘于奉獻的新形象。
群眾利益無小事,調解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引發惡性事件。在劉興鋒眼里,接手的矛盾糾紛沒有小事,都是大事。在調解工作中,他始終在感情上貼近群眾,用真心、真情為群眾排憂解難,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幫群眾之所需,成為群眾的“開心鎖”“連心橋”“主心骨”。
2020年4月,滕州市居民于某在與朋友飲酒次日醉酒死亡。劉興鋒第一時間聯合派出所,在調查了解情況、固定證據的基礎上,邀請調解員、網格員、社區工作者、社區干部聯合調解,連續作戰12天,成功調處這起糾紛。
在處置突發危險糾紛時,劉興鋒從不計較個人安危,關鍵時刻敢于沖鋒在前。一對新婚不久的年輕夫妻,卻因一場爭吵,妻子一氣之下服毒自殺。其娘家集合了數十人,手持棍棒來到男方家里,并揚言“一命抵一命”,一起民轉刑案件即將發生。
危急時刻,劉興鋒趕赴現場,對手持棍棒的領頭人表明身份,在他的耐心勸阻下,大家放下了手中的棍棒,最終在自愿、平等協商下,妥善解決了糾紛。
從業28年來,劉興鋒共主持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00余起,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100余起,實現了“調解促平安”的法律效應和社會價值。
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在基層人民調解的崗位上,劉興鋒結合調解實踐,探索總結出“四步工作法”,及時把糾紛解決在基層。一是“查”,查清案件事實。在糾紛中,當事人往往各執一詞,作為一名調解員,必須摸清事實。二是“論”,論清糾紛的法律關系和所遵循的法律依據。三是“辨”,辨清是非,辨出公平正義。四是“和”,在查清事實、辨明是非的基礎上,依據法律規定,公平公正地促成矛盾雙方和解。
劉興鋒常說:“小案不小辦,守護大民生。”在長期的基層調解實踐中,劉興鋒總結出“背靠背”調解法、“換位思考”調解法、“冷熱交替”調解法,讓一樁樁矛盾糾紛妥善化解。
今年4月,滕州市民蔣某、李某等人多次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市長信箱”“棗解決·棗滿意”等線上平臺反映其小區有20余戶居民家里經常停水,嚴重影響正常生活。經查證,問題因小區居民私自改裝房屋內部結構、加裝多處用水出口導致。厘清事情緣由后,劉興鋒組織小區開發商、小區業主代表、自來水公司負責人討論,“辨”明是非后,決定由所涉及居民拿出部分資金、綜治中心協調相關單位籌措部分補助資金,更換大口徑供水入口管道、水表增容。最終,這一民生訴求得以完美解決。
為給群眾提供更貼心、更專業的服務,劉興鋒推動在滕州市荊河街道設立“興鋒調解工作室”,在滕州市大同天下社區成立警調對接的“楓橋經驗”調解室。在滕州市綜治中心,他促成設立“張鵬工作室”“高永平工作室”“劉玲工作室”以及滕州市民訴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訪調、訴調、檢調等多調對接,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棗解決·棗滿意”平臺數據互通,形成線上線下一體化調解網絡。
在滕州原國際機床市場72戶商鋪要求履行合同糾紛案中,雙方此前多次協商無果。劉興鋒在認真了解案情的基礎上,集中于如何合理辦理退款這一爭執焦點著手調解,遍訪當事人,終于讓雙方實現和解。
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劉興鋒主動建言獻策,助推招商引資,義務當好項目“法律顧問”,為“二次招商”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特別是在參與滕西中學及孫樓、魯寨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中,他主動加班加點,開展政策咨詢、矛盾調解,成為搬遷戶必找的“明白人”,為項目的順利推進發揮了積極作用。
“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找到我就是對我最大的信任,能讓群眾的問題得到滿意解決是我最大的驕傲。我會一直堅持這份事業。”劉興鋒堅定地說。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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