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履行《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通知要求:
一、已經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注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注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注冊,但限定其注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二、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準予注冊的,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限定其注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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