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逸楓
2025年經濟工作會議前,12月8日舉行的一場分析研究 2026 年經濟工作的重要會議,引起房地產、經濟界的強烈關注。會議一字未提“房住不炒”、“房地產稅”、“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是預料之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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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會議一字不提房地產,卻是預料之外的,作為2025年最高頻率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好房子建設”、“城市更新”、“現房銷售制度”、“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房地產風險”,亦一字未提。
12月8日的重要會議,釋放六大信號。分別為2026年總基調是穩中求進、提質增效;宏觀政策為財政更加積極(預計政府債16萬億),貨幣適度寬松(分別1-2次的降息、降準);需求側擴大內需,堅持內需主導,建設強大國內市場。
供給側發展新質生產力,堅持創新驅動,加緊培育壯大新動能;堅持改革攻堅,增強高質量發展動力活力;堅持對外開放,推動多領域合作共贏;防風險:堅持守牢底線,積極穩妥化解重點領域(房地產、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風險。
按照十五五建議在第50條內容,在“加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部分指出,提高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能力,統籌推進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有序化解,嚴防系統性風險。所以,化解房地產風險是長期的工作。
12月8日的重要會議,肯定了當前經濟表現和高質量發展路徑,2025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將順利實現”,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新質生產力穩步發展。基本面具有韌性的同時,但面臨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
會議定調2026年政策基調,強調“實施更加積極有為的宏觀政策,增強政策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發揮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應,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力度”。打好政策“組合拳”,平衡好短期“穩增長”與長期“促轉型”之間的關系。
因此,盡管12月8日的會議沒有提到房地產,預計12月經濟工作會議將會提到房地產或房地產相關的內容。“房住不炒”、“房地產稅”、“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預計依然是一字不提,因為階段性任務完成或時機及條件不成熟。
預計按照12月8日的會議、經濟工作會議、明年3月的會議來看,2026年加大房地產政策的力度、規模,化解房地產風險(債務、房價下跌、庫存、交房),推動市場止跌回穩,依然是主要的目標和政策方向。
財政政策更加積極與集成效應
2026年財政政策包括存量政策、增量政策,一是存量政策。將繼續推動安排的財政資金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二是增量政策,未來可能新增的財政資源。可能2026年安排的預算赤字、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超長期特別國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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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2026年財政目標赤字率維持在4%左右,財政赤字規模將增長至6萬億。預計政府債規模合計約16萬億。中央財政方面,一般國債發行5.2萬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預計增加至1.5萬億元、注資特別國債預計發行0.5萬億元。
地方財政方面,預計新增一般債發行額度預計為0.8萬億元、新增專項債發行額度預計擴張至5.0萬億元、用于置換隱性債務的特殊再融資債規模為2萬億元。此外,預計2026年財政可靈活安排的結存額度為9369億元。
貨幣政策適度寬松與跨周期調節
2026年貨幣政策適度寬松與跨周期調節,將延續“適度寬松”取向,強調“靈活適度”。一是體現于流動性維穩,預計資金面延續均衡平穩,資金利率圍繞政策利率上下波動。二是體現于結構性工具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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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操作更加注重“精準有效”,支持科技創新、服務消費與養老、支農支小、資本市場等領域。央行更加注重“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總量寬松空間將有所收窄,但不排除有擴大的空間。
除了為實體經濟提供充裕的流動性,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并與積極的財政政策形成協同效應外,需要為中長期發展預留空間,避免“大水漫灌”,做好跨周期平衡。預計實施1-2次降息,幅度在10-20BP、1-2次降準,幅度在50-80BP。
穩增長引擎是擴大內需主導戰略
2026年經濟穩增長引擎是擴大內需主導戰略,擴內需政策是“內需主導”的戰略升維會議對擴大內需的部署,進一步上升為統領性的“內需主導”戰略。大力提振消費,居民消費率提高是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將“擴大內需”與“優化供給”并列提出,從供需兩側協同發力,通過“適配性”這一關鍵抓手,解決供需結構性矛盾。毫無疑問,住房需求是國內最大的消費,是連接投資和消費的關鍵點。
中國經濟防止三大風險主線不變
2026年經濟防風險政策,延續了2024年以來的政策基調。持續化解與守牢風險的底線。此次會議更加強調“持續”防范化解風險,這表明對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三大重點領域風險的處置將是一項常態化、長期化的工作。
將“穩市場”與穩就業、穩企業、穩預期并列,表明資本市場(股市、債市)的穩定已成為風險防控全局的關鍵一環。2025年12月3日,國院再次提出“穩樓市”。毫無疑問,穩樓市,依然是風險防控的關鍵一環。
當前及未來一段經濟領域的重點風險主要在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房價不穩依然是當前房地產形勢的關鍵,房地產問題繼而關聯地方債務和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上述風險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采取超常規、系統性的政策組合拳,推動市場盡快實現止跌回穩。4萬億城市更新貨幣化安置、4萬億收儲存量商品房和閑置土地。一線城市取消限購政策,下降房貸首付和利率、降低房產稅收、購房貸款貼息、提高個稅退稅標準。
加大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力度,從根源上調控土地供給。高度重視并有效化解房地產企業的流動性風險,央企國企、城投和資產公司并購和收購、重組險情房企。建立居民房貸彈性處理機制,防范社會風險。暫停3年-5年執行三道紅線。
二是對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加快機構重組整合力度,提升損失吸收能力。對金融市場,要進一步健全穩市機制,發揮中央匯金的功能, 及時矯正和阻斷市場“羊群效應”,促進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的正向循環。
三是加快構建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遏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當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地方債務尤其是隱性債務風險仍然不容小覷,原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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