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 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李芳
新修訂的《河南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社會公眾廣泛關注、積極參與,通過多種途徑反映有關安全生產事項。按照規定,舉報事項經核查屬實且符合獎勵情形的,最低獎勵1000元。12月11日,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2025年2月,接群眾舉報:鶴壁市某企業建設項目未按要求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存在未批先建行為。經鶴壁市鶴山區應急管理局核查,舉報事項屬實。鶴山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并作出5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按照舉報獎勵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7500元獎勵。
案例2:2025年8月,接群眾舉報:焦作市沁陽市某化工貿易企業利用報廢罐車、板車,非法生產、儲存、外銷氫氟酸和氟硅酸等危險化學品。經焦作市沁陽市應急管理局核查,舉報事項屬實。沁陽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并作出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按照舉報獎勵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9000元獎勵。
案例3:2025年10月,接群眾舉報:商丘市虞城縣某鞋業有限公司危險品存放混亂,沒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經商丘市虞城縣應急管理局核查,舉報事項屬實。虞城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并作出1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按照舉報獎勵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3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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